书。
这是我第一次直观的见到自己名字的书写方式,觉得陌生又熟悉。
“以后这就是你的身份,喜怒哀乐,都由自己书写,喜欢自己的名字吗?”顾翰淡淡道。
对于失忆的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礼物了,我欣然接受,“谢谢,我很喜欢。”
第二天早上,送走顾翰,我便准备出门散步。
刚出门口,就看见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宝马,宝马车旁站着西装革履的男人(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