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经典的是印度:六七十年代印度实行的是职业兵制度,而且是终生制的——部队里到处都是五十来岁的老兵,连个班长都不是那种。
只要自己当兵,全家老少就有饭吃。
不过印度人那会的军队抚恤工作做得不好:一旦人死了,家里人可就没饭吃了。所以62年那回,我们抓到的印军俘虏很多都是“批量投降”:那些印军知道华夏人不杀俘虏,被放回印度后,那些人还能继续当他们的终生制职业兵,混到退休还有养老金。
“干嘛要去送命?”
印度人想得通。
而军事承包商就是让人“拿枪吃粮”,给一份待遇绝对配得上危险程度的薪水。
给多少钱半多少事,人只要不是傻子,为钱作战,只要给的待遇够高,冒生命危险也行。
不然,西方世界哪来的那么多私人军事承包商。
再说就算带着“军事”两个字,也不是每次都要真的像军队作战那样去玩命。如果任务不是很容易要命的那种,比国内待遇高点就会有人干。
容易要命也没问题,只要价钱够,这世界上最不缺能为钱去搏一把的人。
张楠重生前全世界30个最牛逼的安全公司,那家名头臭死人的黑水公司勉勉强强刚好进30,属于小字辈。
美国最有名的是1951年就成立的“德阳国际”,比黑水都不知道大出多少去的庞然大物!
三十个公司中,绝大多数都是911之后建立的,可见美国发动的“反恐战争”副作用有多大:一遍越反越恐,另一边一大帮原本退役后回家种田、去工厂的老兵又找到了熟悉的工作。
不拿枪去拿扳手,不习惯呀!
说白了,美国人的军事承包商其实就是替美军服务的支前民工,拿的工资比较高的那种。
至少比美军高,这让不少美国大兵在伊拉克、阿富汗接触了一同办事的军事承包商后,也想着一退伍就去应聘。
同工不同酬,美国大兵也会心里不平衡。
在美国本土之外,无论是建筑工人、汽车司机还是武装护卫,都是以合同形式接受工作任务的公司或个人,所以工作虽不同,但其身份都是“承包人”或“承包商”。
就算不拿枪打仗,去伊拉克开卡车运输物资也是份很有“钱途”的工作,只要运气别太糟就行。
这会是80年代,度过了六七十年代国际上雇佣兵的黄金时代,如今算是最平稳的时期,连伊拉克战争都还没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