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四章:本来面目(1 / 2)

“啊,原来是这样。”春桃遮掩了内心的失望,强装淡定。

“要是他的话,那就有消息了,不过对方要价五万,才肯卖资料。”

“给他,我现在转你微信。”

春桃跟在华笙身边这些年,其实是个小富婆了,她和银杏都有不少的私房钱。

这些钱都是华笙每年给的,还有华笙身边的人给的,一直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所以一听要五万,春桃很痛快的就给了。

又等了五分钟,对方发来一个资料夹,电子版的。

春桃收到后,坐在一旁默默的看着。

上面写着--

吴兴南,男,汉族,孤儿院出身。

后被宛城商人吴兆辉领养,当时吴兆辉一次从全国各地领养了十八个男孩子。

表面上收为义子,其实就是替他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吴兆辉表面上开一间小额贷款公司,其实背地里就是为不法分子洗钱,逃税,甚至私自倒卖一些禁止的物品。

这几年,那十八个义子里,死的死,残的残,据说有些是死于内斗争宠,有些是死于做坏事被害。

如今留在吴兆辉身边的,只有两人了,一个是吴兴南,一个是王刚。

王刚有勇无谋,算是一个打手,已经没什么威胁,倒是吴兴南这几天混的风生水起。

在宛城,一直都被人称为地头蛇,如今干的也是欺负老百姓,帮地产商人一起强拆的损事。

看到这里,春桃已经受不了,都感觉自己今天不该来,如果不知道这些该多好。

接着看下去的时候,春桃眼泪就掉下来了。

吴兴南在宛城名声很不好,欺男霸女。

经常有被他看上的良家,然后就用尽手段胁迫得手,很是招人恨。

若不是干爹护着,仗着有些钱,估计早就被当地人的吐沫淹死了。

吴兴南自己旗下有三个酒吧,两个洗浴,还有一个夜总会,收入数量可观。

除了给干爹的分红外,自己也能有不少。

但是他在集团内,口碑极差,因为做人特别狠毒,仇人也是不少的,属于万人恨的坏蛋。

春桃看完后,撕成碎片,然后低声的哭泣。

“春桃姐,你没事吧?”

“没事。”

“这个吴兴南,不是好人,我建议你不要招惹,他这人很麻烦的,而且手段狠毒,据我所知,得罪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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