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 汉华重工(2 / 4)

面把省经委、汉华机械厂和林振华这几方都找到一起,闭门磋商了几天,最终达成了把与林振华相关的几家公司合并组成汉华重型工业集团公司的协议。

根据协议,汉华机械厂改名为汉华化工设备公司,汉华实业公司改名为汉华家居用品公司,永禾农机厂改名为汉华机床公司欣欣机电进出口公司改为汉华机电进出口公司,上述四家公司全部成为汉华重型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其中,由于中央军委发出了禁止军队经商的命令,欣欣公可已经与海军方面切断了联系,但其外贸进出口权却保留了下来。林振华只是帮着卖了两艘护卫舰,就捞到一个有外贸权的公司实在是赚大了。他向张智方承诺,有合适的机会,还是会继续为海军方面联系业务的。

在股权分配方面,轻化厅搞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障眼法。由于汉华机械厂已经成为子公司,原来汉华机械厂的资产以及汉华机械厂在汉华实业公司里的股权,一律转归轻化厅持有,在汊华重工的股权中占到44%是汉华重工的第一大股东口林振华本人在几个产业中的股权,合并至汉华重工占到了41%,成为第二大股东。,

这种安排,体现了国有股在公司中的优势地位,这样一来,各方面的阻力就小得多了,此外,有这样一个国家队的身份,汉华重工未来要参与国家的一些重大项目也就名正言顺了。

在两大股东之外,还有几个小股东。一是岑右军和岑右新兄弟代表永禾农机厂所占有的股份,各为%;二是舒曼代表欣欣公司所占有的股份,占到了5%;最后的5%由原汉华实业公司的小股东们分配,其中褚红阳、彭少哲、赵勇群和杨欣等几个人在成立汉华实业公司时就占有了比较大的股权,因此在这5%中占有的比例也比较高。

说这个股权分配方式是障眼法,是因为轻化厅非常清楚,岑家兄弟、舒曼以及褚红阳等人,都是林振华的死忠,在涉及到重大决策的时候,林根本是可以调动这些人手中的投票权,从而获得最终的控股权的。谢春艳并不是一个思想保守的人,她知道,把这样一家有前途的企业交给林振华去运作,远比留在轻化厅旗下要好得多。她在轻化厅工作多年,知道自己的同僚们有些习惯于瞎指挥,有些则往往会从私利出发,插手企业事务,使一个很好的企业走向衰落。她再过几年就要退休了,在退休之前,她宁可做些手脚把汊华重工的控制权交到林振华的手上去,以免后患。

汊华重工就这样成立了,谢春艳作为第一大股东轻化厅的代表,担任了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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