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午饭,两人一起写对联。
李轻蝶小时候练过毛笔字,她写的毛笔字比徐诗雨的还要好看,更具艺术性和观赏性。
“好看,真好看!”王逸动观看着李轻蝶写出来的对联啧啧称赞,“宝贝,你写一副迷你的对联,我一左一右贴在脸上,让大家都来看看我家宝贝写的毛笔字多漂亮!”
听了这无厘头的话,李轻蝶噗嗤一笑,“逸动哥,你还不如一前一后,贴胸前和背后呢!”
“不不,那看起来有点像古代的囚犯。”(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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