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胖胖的男人拎着证物袋里的电话,对他道:“你想要呼叫的这个人现在恐怕接不了电话哦。”
男人面色大变,和警方斗智斗勇了七年,他当然认识眼前这个人——
——负责抓他的目暮十三!
“什、什么意思?”男人脸上还带有褪不下去的惶恐之色,却是想着能不能蒙混过关。
“现在狡辩可没有什么用处,毕竟只要抓到你,就能从你身上查到——什么!”
炸弹犯根本不是想要狡辩什么,他只是在给自己争取时间,余光瞥见下方不远处开来的那辆(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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