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娘办完事情一定要早点来找我。”盯着胸前的钥匙,云溪抿着嘴说道,她知道林夏是铁了心要把她送走,即便她不答应,林夏也会找出千百个理由哄她离开,那还不如先顺从下来,反正腿长在她身上,到时候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嗯,我的婷姐儿最乖了。”将她小心的拥进怀中,抚着她瘦小的身体,林夏心中已经不停的在说对不起,对不起婷姐儿,她这一次可能要让婷姐儿失望了。
可是,她不后悔,为了这一天的到来,她准备了四年,这次的机会,还是她求组织求来的。
她放不下她的仇恨,她想要她的婷姐儿好好的活着,可是,只要那个女人还活着一天,她的眼前就无法抑制的想起前世她得知婷姐儿的死讯,在乱葬岗找到婷姐儿青灰色的已经被野兽撕咬得支离破碎的尸体时的绝望。
可笑的是,她还跟那个女人成为了同志,最后更是因为她的一己之私,死的也是不清不白。
所以,那个女人必须死,而这次的机会难得,若运作得当,她不但能解决那个女人,还能为组织拔取一大隐患。
即便那几率并不是百分之百,可她愿意去赌一把!赢了,皆大欢喜,输了,也不过是一条命而已。
这些年因为有一个神秘人在暗处提供物资和情报,奉天城的地下工作者们虽然忙碌,却不苦。
甚至因为这份特殊,上面还派下了一个党员在这里坐镇,可也就是如此,奉天入了旁人的眼,有好几个同志失踪了,最后被发现的都是残缺不全的尸首,她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些人脸上解脱似的微笑。
让云溪没想到的是,来送她走的人,居然是四年前他救下的那个青年男子,一身时下流行的格子西装,穿在他身上让云溪总觉得有那么点违和感,那脸上的笑容,带着客气的疏离,这个人不喜欢她,这是云溪的第一反应。
可是,想到两个人没什么交集,这个问题云溪也就抛诸脑后,她又不是金子,怎么可能让每个人都喜欢,有人即便是从未见过,但是气场不和,第一次见面就相互厌恶这也很正常。
正常吗?一点也不正常啊!于正承认他不该迁怒一个小孩子,可是没办法,谁让这孩子是九号放在心尖尖上的女儿呢!
九号是他见过最出色的同志,果断大胆却不失心细如尘,她完成的任务以及收集到的情报是最完美的,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同志,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她病秧子的女儿。
若不是这个女孩拖累了九号,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