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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冲阵的急先锋,打起了治安战,这其中的缘由如何,也不需要多讲。
不过王伯龙这家伙堪称金国忠犬……哪怕到了如今,依旧瞧不起宋人,他更不觉得自己是汉人就要亲近大宋。
相反,他恨不得杀光宋军,砍了赵宋皇帝的脑壳。
如今总算有了证明忠诚的时候,王伯龙岂能落后,他身披重甲,手持长斧,驰骏马,率领强兵,猛扑曲端。
而在王伯龙的身后,还有一个渤海万户,领军的人叫做高彪,此人也素来以勇健著称,他曾经一昼夜行军三百里,在金军当中,惊为天人。
兀术派出两个猛将,两个精锐万户,来对付曲端,用意自然清楚,他是打算从曲端这里打开一个缺口。
被人看扁了,如此奇耻大辱,怎么能忍!
曲端看了眼何蓟,朗声道:“有把把握吗?”
何蓟大笑,“放心吧,虽然老牛退役当官了,我们这些斧兵甲士可从来没有懈怠过……待我们把王伯龙的狗头砍下来!”
“好!”
曲端放出了御营精锐的重甲步兵。
这一支人马创立于开封,国家危亡之际,天子降旨,健儿云集,得兵一万五千……披重甲,持利斧,战骑兵,虽死不回。
初战牟驼岗,再战黄河畔。
青化镇前,砍杀金狗过万。临河堡斩杀娄室,丧尽敌胆。
何蓟在前,一杆几乎和破布差不多的旗号,迎风飘扬……旗号上面,有破洞,有烧灼,残破不堪,但却无人敢小觑。
唯有身经百战,每战必啃骨头的精锐,才能有如此战旗。
毫不夸张说,这面旗帜,就是战功汇聚,就是最好的勋章。
发展到了今天,这一支步兵的装备已经到了一个夸张的地步。
他们全数披着坚固的步人甲……第一排士兵持长斧,第二排持砍刀,第三排是弩手……长斧如林,砍刀闪烁寒光,数不尽的劲弩,更是收割生命的利器。
兀术曾经总结过,他最怕宋军的是两样东西,一个是利斧,一个是劲弩……偏偏这一支步兵完美将二者融合。
王伯龙率领金兵,迎面扑来。
迎接他们的是密集的弩箭攒射。
一轮,两轮,三轮……这些弩手,每人身上竟然带着五张弩……在战前,他们可以先把弩装好,放在皮囊之中,在临战的时候,短时间放出去,追求最快速的杀伤。
弩手的强悍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