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热情(3 / 4)

获。

简陋的旅店敞开了大门,迎来一日间生意最好的时段。

又过了一会儿,农人和奴隶也开始收工,回到他们破旧的茅屋,袅袅炊烟一户户升腾起来。

乡间的房子大都是土木结构,顶上铺了稻草。

包括农场主詹姆斯的“豪宅”,也只是单层的平房。

唯一不同的,那足有四五米的高度,在这片土地上绝对是鹤立鸡群,比集市上两层楼的小旅馆还要高。

而且这处“豪宅”和其他建筑明显隔着一段距离,仿佛正得瑟的炫耀着什么。

由于众人到达奥尔迪农场的时间已经是下午,所以分派完房间后没过多久,就有仆人进来通知,说晚宴已经开始了。

日暮西山,晚霞渐渐淡去,东边的月晕若隐若现。

餐厅中,冒险者们依次入席,气氛热烈,其乐融融。

长桌上的食物很丰盛,有鸡有鸭有鱼有肉,有鲜菇汤、奶酪、鱼子酱、鹅肝,还有白面包,

相对农家来说,这样的宴会已经很上档次。

几杯麦酒下肚,冒险者们就和农场主一家打成了一片。

客气的老詹姆斯连连敬酒,对凌歧和尼古拉也是极尽恭维。

冒险者们敞开肚皮大吃大喝,最后九成的食物都进了凌歧一伙的肚子。

没办法,主人家吃的矜持,人丁又单薄。说是一家子,其实也就老詹姆斯夫妇加上一个精壮青年,其他仆人农奴都没有资格出席。

老詹姆斯言谈风趣,他的夫人却是个不爱说话的白头老妇,看着比詹姆斯还要苍老几分。

至于那个年轻人,年纪约莫二十多岁,应该是福特家的小辈,却又不像是詹姆斯的儿子。

等他自我介绍,众人才知道,原来这个本名约翰·洛肯的年轻人,和农场主并没有血缘关系。

他是个家生子,也就是奴仆的儿子。不过他的地位明显比一般奴仆高得多,看农场主夫妇对他的态度,和亲儿子区别也不大了。

通过之后的交谈,众人才了解,原来约翰的父亲虽然是农奴出生,但很有管理才能,所以年轻时就被詹姆斯提拔成为农场的管家。后来在一次狩猎中,约翰的父亲忠心救主,自己却意外丧命。

也正是因此,约翰从小就被农场主夫妇扶养,双方都有着深厚的感情。加上他又继承了父辈管理经营方面的才能,也肯守家,偏偏农场主的几个亲生儿女全都“胸怀大志”,没一个愿意留在农场继承家业。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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