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一章弊端
其十,市易务垄断客商物贷后,必然产生压低价格以获取垄断利润的弊端,而价格太低,客商不至,又会引起物价上涨,损害债务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长此以往,必然市井萧条。
其十一,通流物货、平抑物价是贸迁物货法追求的理想境界,在实践中,贱买贵卖虽属违法,却很难稽查,即使查明了也不可能禁止。
强买强卖与贱买贵卖必将如影随形,难以禁止。
因为市易务“贱买”的物货,如不转卖给行铺户,赊贷本息就必将由市易务官吏承担,这是强买强卖产生的原动力,必将导致新的民户破产潮的产生,这就是新型的兼并!
其十二,市易息钱是每年要上缴朝廷的实帐,那么,在市易息钱根本不可能全额回收的情况下,市易务要足额上缴息钱,只能将其他收入如罚息、贱买贵卖的营运收入充息钱之数。
而市易本钱始终处于全额出贷状态,即使流失成呆坏,却仍挂在帐上,只要每年息钱如数上缴,就无法稽察。
到罚息和贱买贵卖等收入不能弥补本钱大量流失造成的亏空时,这些呆帐、死帐才会全部暴露出来。
如果缺乏监督和核算方法,就市易务的那帮商贾,呵呵呵,陛下,你看着别人碗里,小心别人看着你锅里呀!那请问,如何对这些赊贷进行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
其十三,市易务除召募牙人、行人充吏人外,还有仓库管理、催欠人员等,这些人的月给俸食,达几千缗。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其后追索罚息,还得另立机构,这又是一笔开销。
以东京一百万贯贷款为例,年息两分,就算全部贷出,收益为二十万贯。其中官员俸食给出去十万贯,奖励再给出去一些,那还能剩下多少?
以上问题如果不考虑周全,所谓的保护商人,促进流通就只是一个美丽的幌子。不过如果陛下的根本目的还是聚敛的话,就当我没说好了!
陕西市易之法,情况特殊,目的是为了筹集军需,对象的是域外蕃人。
那些人除了牛羊什么都没有,在缺乏货币的情况下,只能采取这样的方式促进流通。对境外蕃人,和对自己国民,陕西的情况,和汴京的情况,能相提并论吗?
除了上面说的那些,市易法林林总总的问题还有无数,这些问题,陛下必须要求市易务主官明回答。
如果答不出来,就不是市易务主官的合格人选!如果答得出来,那就必须有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