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挂靠在了杂志社名下,他们还说,饭店这一年的纯利润起码有10万。”
关于邵敬文来光字片不找冯化成找周秉昆,还好心带来一位摄影记者的问题,他这么一讲,大家都懂了。
周蓉抠了抠有些长还有些脏的指甲,这几天烟熏火燎的,光字片都是土坯房黑土地,远没有北京的环境好,反应在她身上就是灰头土脸的,没了在北京大学里的青春激扬。
“我就说吧,他身上一定藏着事。”
这回冯化成没话讲了,起先他认为周秉昆给玥玥买羽绒服,给大票压岁钱是打肿脸充胖子,毕竟全家人就他混的不好,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在亲爹面前争一回脸,结果现实狠狠地甩了他一巴掌,果然就像周蓉说的,周秉昆不是穷显摆,人家是真有钱,给玥玥买羽绒服,抽中华烟什么的都是很日常的支出,压根儿不存在打肿脸充胖子的情况。
“还是你了解秉昆。”他能怎么讲?他只能这么讲。
李素华笑得像一朵花,把手里的毛衣往旁边一放,美滋滋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这么说……咱家昆儿成了大老板了?一年十万啊,我得个乖乖,妈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是的妈,你小儿子现在可有钱了,咱们全家人加起来,一个月工资都没他一天挣得多。”周秉义很怕李素华听到这个消息一高兴再来个急病,还好没有。想想也是,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跟上回冯化成被抓完全是两个性质。
周志刚的表情和李素华完全不一样,愁云满面,低着头沉默不语。
因为他一直觉得周秉昆给他丢人了,老伴面前这样说,大儿子和女婿面前这样说,就差跑到大街上跟街坊感叹他怎么养了这么一个没出息的儿子。
但是现在呢?他没有了说周秉昆“没出息”的资格。
当然,他并不认为有钱人就比大学生这个身份好,在他的意识里,编制第一,学历第二,有钱第三,毕竟放在他跟李素华结婚的那个年代。不,也不用推那么远,就十年前,有钱人也得老老实实吃窝头,喝玉米粥。
“有钱怎么了?他态度就不对。”
周志刚抽了一口烟,打断李素华和周秉义的对话:“这么大的事瞒着家里,是在防备我们吗?怕我们花他的钱?怕我们到他的饭店吃霸王餐?”
你要说他角度刁钻吧,也确实挺有道理的。
弟弟开了这么大一饭店,家里人居然一点不知情,还是从外人嘴里听说的,你说这要传到街坊们的耳朵里,会怎么想?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