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将剩余的种子都释放出去,让它们攻击其他怪物。”林煌给出这个指令之后,又将杀戮剑主兰斯洛和血袍骨灵也召唤了出来,还特意让血袍骨灵缩小到了普通人类的体型。
“兰斯洛,血袍,你们俩全力出手,尽量深入兽群杀戮,不要被人类看见!”召唤出他俩,林煌就已经抵达了同时使用五只召唤兽的上限。
他让兰斯洛和血袍加入杀戮,一方面是为了加速杀戮效率,另一方面他俩的杀戮也可以源源不断为自己提供命能,让自己不用再顾忌命能的损耗。
在兰斯洛和血袍离开之后,血色也从林煌袖口之中释放出大量寄生种子,深入了兽群。
而林煌自己,一双眼睛也开始变得血红。嗜血粒子,快速在脊背之上凝聚成四柄血色利刃……在这种情况下,他已经没有办法对自己的实力再做保留了。哪怕多争取一秒钟,都是一种胜利。
脊背之上的血色利刃张开之后,林煌再次手握宝具战刀,身形化作一道血色电芒飙射而出。
嗜血粒子构成的血刃,强度比之前的血灵翅膀更甚,堪比二星宝具,并不比林煌手中的战刀的锋利效果差多少。
在嗜血粒子的协助之下,再加上如今不用顾忌命能的输出,林煌的杀戮范围一下子延伸数十米,效率瞬间提升了数十倍不止。其实嗜血粒子最远的延伸距离可以抵达百米,只是超过三十米强度就会衰减,要不然效率还会提升。
如果说之前的林煌是一把利刃,那现在的他就完全是一辆推土机,所过之处,半径三十米范围之内几乎没有一只活物。
但林煌不知道的是,在自己刚刚召唤出兰斯洛和血袍骨灵的时候,就已经被一只眼睛盯住了。
“我终于找到你了!”
一座灵能火山内部,灵能岩浆里,浸泡着一只体型硕大的金色蛤蟆。此刻它脊背上的一颗眼珠里,闪现出的画面正是林煌召唤兰斯洛和血袍骨灵的那一幕。
虽然没有看到林煌召唤出传送大门,但黄金蛤蟆几乎在第一时间就笃定了林煌就是自己要找的那名御使,也确定了那只神血怪物就在林煌手里。
因为林煌在战场上的表现实在太过惊艳,黄金蛤蟆几乎无法想象,如果收服神血怪物的不是他,还能有谁。
“神血是我的了!”
黄金蛤蟆一双绿色眼瞳突然之间变成了墨黑的颜色,下一瞬间,他脊背之上有一颗眼瞳也变成了同样的墨黑色。而那一片墨黑之中,却倒映着一只火红色的蛤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