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案子,语速极快,“池中血衣与凶刃已取出,凶器是宽约一寸的短刀,与验尸时一致!那血衣是男子衣物,黛色薄锦,城中绸缎庄、成衣坊里有这质料样式的有七家,袍子无甚特别之处,府衙小吏、城中富贾、员外、城外乡绅,穿这衣衫的有不少,实在平常。那短刀上头连个烙子也无,寻常铁匠铺里都打得出来。凶手是有备而来,凭血衣和凶刃,查不出任何线索!”
暮青并不意外,她验尸那晚就看出来了,这凶手从后窗出去,擦了地上血迹,却故意在石径上留下泥印,显然是个聪明狡诈之人,自不会笨到在凶刀和衣衫上留下寻他的证据。
“那晚凶手留下的泥印断在半路,脚印方向指向府外!”
“凶手不会是府外之人。”暮青闻言断道。
陈有良一愣,“姑娘为何如此断言?”
“血衣凶刃都确定不了他的身份,若他是府外之人,出了府便是天高地广,再寻不着他。既如此,有必要费那么多的力气迷惑你们?杀了人,直接出府,对他来说比什么都安全。明明在府中多留一刻便多一刻的危险,他却没急着走,反而故布迷阵,这说明什么?”暮青问。
陈有良面色一变!确实,凶手若是府外之人,杀人后直接出府是最妥当的。他那么聪明地没在血衣和凶刃上留下线索,出了府就没人能寻得着他,何必费事费力在府中布那么多迷阵?
“若凶手是府外之人,他没有必要掩饰行踪,就算让你们知道他杀人后出了府,你们不知他身份,天涯海角也寻不着他。他越想掩盖行踪,反而越说明他就是府中之人!”暮青下了结论,“凶手聪明,很乐意耍着你们玩儿,但他忘了世上有句话,叫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件案子,杀人凶手尽管在府中查。但下毒之人就不好说了,可能是死者的同僚、朋友、府中亲眷、下人,也可能是刺史府中的下人,甚至不排除是这个杀人凶手。一个一个地排查太费时间,我有个行之有效的法子,但需刺史大人配合。”
“姑娘尽管说!”陈有良答得痛快。
暮青却道:“这件案子,得由我来审!”
陈有良闻言一愣,显然没听说过女子审案的荒唐事。步惜欢也微微挑眉,他知道她会察言观色,原打算着让陈有良将人集齐,升堂问案,要她避在一旁小帘后瞧着,谁有嫌疑,她说说就好。
未曾想,她竟要亲自审?
“问案是需要技巧的,问到何处停,下一句问什么,都有学问技巧。这非一日两日学得会,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