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是自治区政府,所以在体制上同华夏大陆也有很大区别。自治区法案中明确规定,警察局在处理贪腐案件时需移交反贪公署,遇及威胁临港稳定或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时需移交临港督察厅,遇及情节严重案件或执行力量不足时可与临港驻军联合行动。除此之外,还有最后一条,军方案件由军事管理委员会及反贪公署共管,临港督察厅,以及各级警局皆无权受理。
在此之外,还有前任特首批复的131特别条例,最大限度的确立了临港督察厅的权威性,即当临港督察厅厅长认为各级警察局或反贪公署正在处理的案件有可能威胁临港稳定或给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有权利强制性命令各级警察局及反贪公署将案件移交。该条例甚至规定,在某种特殊条件下,督察厅厅长可以在得到临港特首批复后,逾越法律直接拿人,并且采取适当刑讯。当初钟若曦强制插手李青的事情,以及后来对他的一系列行动,所依据的便是这项条例。
131特别条例刚一出现,便成为临港各大媒体争相嘲讽的对象。当时主流观点中盛行一句话,为“有一种威胁,叫做督察厅长认为你有威胁”。西方媒体更是多次抨击,认为131特别条例是君权专制的遗留物,这项条例使得督察厅长全凭自己喜恶判断对错,是对法治社会的严重破坏。而且条例中所规定的适当刑讯手段,更被许多法律学人士看作是对人权的亵渎。
不管社会争议如何,这套等级分明的体制的确极大提升了案件的处理效率,也最大程度的保证了临港稳定,在历经多次舆论的潮汐后还是完整的保留了下来。与此同时,也确定了督察厅在临港独一无二的地位。督察厅同临港驻军就好似特首麾下的两员大将,彼此互不干涉,但却在无形之中默默对峙,维持着微妙的平衡。纵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反贪公署和各级警察局却在无形之中成为了临港督察厅的下属机构,重大案件都要报督察厅备案,以待查证。
这次的抓捕行动显然还没恶劣到需要上报临港督察厅的地步,不过却依照自治区法案,有军方参与其中,足以说明港北市警察局已经相当谨慎了。
李青思量片刻,微微蹙起了眉头:“连临港驻军都要出动,你们要抓的人究竟是什么背景?”
“这可是高度机密,不过换做是李家主,也就没关系了。”马宝山笑着从身边的文件袋里抽出了一沓资料。
李青单手接过来,凑到车窗边借着昏暗的灯光看了看,这是一份个人资料,还用小夹子夹了几张照片。
照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