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
“嘣”随着弓弦一响,利箭立时化作一道黑影钻入稀疏的小树林,消失得无影无踪。
安思顺催马上前仔细寻找,在一个荆棘丛里找寻到了自己的猎物,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
安思顺麻溜的用刀劈开荆棘,补了狐狸一刀,取了它的小命。
安思顺是突厥人,身上有着突厥人擅猎的习性。
对于猎物的习惯也非常了解,别看猎物受伤,命在旦夕。困兽之斗的力量,足以要人性命。
哪怕是一只狐狸,安思顺也不想让它垂死之余,咬自己一口。
“兄弟,好箭术!”
粗重的马蹄声传来,一尊巨物飞快的逼近。
巨物是一人一马。
人是一位罕见的胖子,与寻常的胖子不一样,他的骨骼巨大,全身的肥肉,让他看起来就跟肉山一样,高胖壮三个字任何一个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
能够驮动如此身躯的坐骑,自然也不是凡品。
坐下宝驹是一匹巨大的黑色战马,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着亮闪闪的银光。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黑色鬃毛,犹如万道黑蛇飞舞,张扬霸道。
巨大的身躯,加上巨型的战马,这个胖子非但没有半点胖子因有的滑稽感与丑态,反而充斥着一股霸道的威严。
安思顺看了来人一眼,笑道:“这么多年过来了,我这手传至父亲的箭术,可没有半点拉下。你呢,我的兄弟,你的箭术可如当年一样?我记得小的时候,你的箭术更在我之上……现在?”
安思顺带着几分打趣的看着来人那肥硕的身躯。
这他乡遇故知是人生一大喜事,更何况是遇到阔别十数年的兄弟,安思顺的喜悦由衷而发。
安思顺依稀记得当年,他的伯父安延偃娶了一个突厥巫婆,这个巫婆自带一娃叫扎荦山。
安思顺记得自己跟扎荦山玩的极好,两人一并摔跤,骑马射箭,感情深厚。
后来部落破败,安思顺跟着伯父安延偃与扎荦山一并南逃,投奔同姓亲族安贞节。
这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更是累计下来了深厚的感情。
后来他应募从军,来到唐朝与吐蕃长期对峙的陇右边防前线:他听说扎荦山以与他的哥哥及后父安延偃生活在一起为耻,离开了朔方自己独自闯荡,之后就没有音讯了。
却不想时隔多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