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节操可言,可是在他们眼里,义气比他们那条贱命要贵一万倍!
杨帆已经被薛怀义的蠢打击的体无完肤了,可这同样够蠢的两个人的蠢话,却在不经意间触动了他的心弦,他默默地凝视两人良久,轻轻拍了拍弘六的肩膀,正容道:“仗义每多屠狗辈!好!好!好!”
杨帆转过身,大步向白马寺外走去,这一刻,他心中已经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救了薛怀义的性命,虽然他跋扈又愚蠢,虽然不管是高贵者还是贫贱者都讨厌他,虽然他活得就像一个小丑,但他是我的朋友!
※※※※※※※※※※※※※※※※※※※※※※※※※※※姜公子没有朋友。
他高高在上,皇帝也不被他看在眼里。
他有洁癖,人世间最美丽的女人在他眼中都是肮脏的。
可他现在宁愿有个朋友,哪怕只是一个狗肉朋友,能陪他说说话,喝喝酒。
他现在宁愿有个女人,哪怕只是一个一点珠唇万客尝的青楼妓女,红袖添香、柔荑把酒,让他酩酊一醉。
他孤零零地坐在那间洁净得不像话的房间里,从早坐到晚,已经整整坐了一天,姿势都没有变过。
除了他的思想,似乎他的一切都已死去。
袁霆云已经在房间外面来回走了十多趟,始终没有勇气拉开房门,没有人敢打扰他,没有人敢安慰他,没有人敢问他要不要吃点东西,甚至没有人敢向他表达自己的关怀。因为他一直就是这么要求别人的。
或许,只有一个人不怕他,那是一个女婴,是他取的名字:弃奴!
弃奴高兴了就咯咯地笑,不开心了就哇哇地哭,是惟一一个无视他的存在,不在乎他心情好坏的人。
因为担心打扰他,奶妈子已经把孩子抱到了最东头的房子里,他现在已经听不到那孩子的笑声或者哭声,这令姜公子心中很有些遗憾。
随便有点什么声音,他现在都想听听,起码那能意味着他还活着,绝对的安静,已经令任何一点轻微的声响,都令他的耳膜有种刺疼的感觉。
他败了,一败涂地。
可他不服,他怎么能服?
整件事,从头到尾都没有那个幸运的杨帆的半点功劳,他是靠着好运气,白捡了这场决斗的胜利!
谁会想到薛怀义那个混账东西由妒生恨,居然敢去焚毁“天堂”和“明堂?”
谁会想到皇帝会迁怒于那个白痴般的神棍河内老尼?
见风使舵的御史们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