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为刚才那两个白菜包子的原因,影响了味觉……”李易大口大口的喝着并不好喝的白粥,说道:“从美食学的角度来讲,在品尝美味之前,最好不要吃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这粥很不错啊,如果再有一碟咸菜或者是酱黄瓜就好了。”
没有参与就没有发言权,这粥要是出来卖的还好,花了钱自然可以评判,白吃白喝别人的还嫌弃别人煮的粥难吃,不是君子所为。
虽然李易对自己的定义也不是君子,但是为了挽救和曾醉墨之间已经摇摇欲坠的友情小船,他也只能昧着良心说话。
如果说柳二小姐是上天派来和他作对的,让李易觉得他上辈子是不是做了亏欠她的事情需要这辈子偿还,那么李易极度怀疑,曾醉墨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才会导致自己每次都无心坏她的事情。
在两人还没有见面之前,就因为他的疏忽,在她和柳二小姐的画像上搞出了一个大乌龙,后来被李轩第一次拉去群玉院又坏了她的表演,再后来为了躲柳二小姐无意中闯入了她的闺房,该看的不该看的全都看到了------这样算起来,她上辈子应该亏欠自己不少。
当然,因为最后一件事,他在面对曾醉墨的时候,其实是有些心虚的。
这个时代的女子要是被一个男人看了身子,为了保住贞洁,要么嫁给他,要么杀了他,要么自杀,嫁给他当然不可能,李易估计以她那高傲的性子肯定看不上他,同时也为他和她的安全着想,所以第一个事件发生的概率是零。
而她既没有要死要活,也没有让他要死要活,不仅对那次的事情闭口不提,还帮他在柳二小姐面前掩饰了尴尬,大丈夫有仇必报,有恩必还,所以才有了后来临走之前送诗词帮她争花魁的事情。
不过,这件事情的前后经过刚才已经从宛若卿的口中尽数得知,李易只能埋头喝粥,连额头冒出来的冷汗都顾不得擦。
如果不是曾醉墨在那些诗词流传出去之前就为自己赎了身,身价暴涨的她现在可能还在群玉院的火坑之中,甚至一辈子都别想出来,也就是说,他差一点又无心酿成了大祸……
李易在心中暗自庆幸,幸亏曾醉墨有先见之明,她要是再晚那么一点点赎身,他这辈子除了以身相许,把自己仅有的这百十斤肉交给她,可就真的还不清债了。
这么说来,人家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想着争那什么花魁,自己算是自作多情,不仅人情没还上,反而又欠了一个更大的,让她成为了庆安府乃至于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