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在江湖上,最近除了梅花盗重出身份是为李小道之事之外,还有赵正义之死一事,不过这些事最近都被一件事盖过了。
那就是,当年名侠沈浪的好友天下第一怪侠王怜花的《怜花宝鉴》居然出现了,而且就在如今江湖上名声最为响当当的龙啸云龙四爷家里面。
兴云庄,兴云庄。
曾经的李园,如今的兴云庄。
李园曾是小李探花的家产,却被他散尽家财,散给谁了,散给了龙啸云,如今的龙啸云的一切,哪一样不是用李寻欢的东西得来的。
现在就连他门口的一副对联,都值数万两银子。
他用李寻欢的万贯家财来展自己的名气,展自己的势力,这些年来在江湖上可谓是一呼百应,威名鼎盛,连赵正义、秦孝仪这样在江湖上威震一方的角色,都几乎成了他的左右下属。
他如今的一切都是用李寻欢的家产得到的,但是,就这么一个人,他当初抢了李寻欢的未婚妻,在如今,他更是准备进一步的再杀了李寻欢,彻底的稳固他的地位。
事情要说到一天之前。
兴云庄之中的冷香小筑之内。
红布帷幔,幽香飘荡,旖旎一片,压抑又急促的喘息声。
等到云雨散尽,帷幔后有两个赤裸人影,其中一个,她的身材令人炫目,简直就像老天最完美的作品,平坦的腹部,挺拔的胸膛,盈盈一握的软腰,再加上此刻那绝美的面庞的事后红晕,以及从赤红小口里微微吐出的的微促呼吸,每一寸每一毫,都在诱惑着男人内心最原始的野**望。
或许,不仅仅是男人,还有……
小孩!
在她对面是一个小小的粉雕玉琢的童子,童子唇红齿白,但却是失去了一只手臂。
龙小云看着眼前这个绝美的尤物,内心一荡,就要再次扑倒,再来一次。
但是林仙儿却娇笑的闪身过去了,然后,用一种关心抱怨的语气道:“你受了重伤,太多了,对你身体不好。”
龙小云此刻闻言也不强求了,也就惬意的躺在了林仙儿怀中,手中把玩着羊脂美玉般的东西。
他七岁就杀人了,也是七岁,他早早就尝过女人的滋味。
他甚至比一个成年人懂得怎样让女人快乐,他是天生的天才,不仅仅是对于武功,他还了解各种人性,只是所有人都被他身上一层名为‘孩子’的皮给深深地蒙骗着。
林仙儿胸前被撩拨的身躯轻颤,脸上潮晕更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