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稍后还要审案,不能多饮,徐佑劝顾允浅尝辄止,未能尽兴。午膳之后,顾允拉着徐佑去了后花园,厚厚的布幛围起了凉亭,以地火取暖,研墨作画,折柳赋诗,倒也惬意自得,尽了未能畅饮之兴。
将近申时初,派去周村拿人的衙卒回来复命,百画哥嫂带至堂前,又传唤洪七,不用过多问询,棍棒捶地,衙卒威喝,立刻瘫软在地,一五一十的招供了一切。
顾允怒不可遏,治下出了这种悖逆人伦的惨事,卖妹辱母,天地不容,他这个做县令的也颜面无光,故而从严判处洪七绞刑,百画哥嫂与洪七同罪,一并处死!
鲍熙反对,道:“卖期亲,依据盗律最多只能判决流放,明府处以死罪,奏报部案也会被驳回,到了那时,会大伤明府威信。”
顾允冷冷道:“先生糊涂!处死此二獠,岂能以掠卖其妹为由?本朝以孝道治天下,他们非但不用心侍奉病母,反倒不予衣食,导致坐困床榻,折磨致死,只此一条,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他能想到的,鲍熙怎么想不到?可是这样一来,辱母致死必然要在朝廷上进行公议,若是被柳宁抓住民风不靖的把柄,想要拔擢一事将更加的困难。
鲍熙以目示意徐佑,他也是本案的证人之一,处事的风格却不像顾允那么的固执,应该知道其中的利弊,道:“明府不急,不如先听听徐郎君怎么说?”
顾允想了想,道:“好吧,微之,你觉得该不该处二人死刑?”
“该!”
徐佑毫不犹豫,不顾鲍熙已然铁青的脸色,道:“若我来断,必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但飞卿不是我,你一身担着钱塘数万百姓的安危福祉,断狱当以律而行,不能因个人情感随意加判或减刑。盗律既然明文所载,卖期亲者流放,飞卿以死罪论处,既贻人口实,也与法理不合。”
“这……”顾允犹豫了一下,道:“我还以为微之最恨这些掠卖良人的罪行……”
“我确实恨之入骨不假,但法就是法,所以要飞卿上奏朝廷,让和掠买卖双方同罪,但在朝廷修改律法之前,只能以当下的律法来决断狱事,不可任意随心!”
徐佑不是一味强调法治精神的妄想症患者,有时候律法不能解决的事,并不介意采取一些非常手段。只是百画的父母皆不在人世,哥嫂是她仅留的至亲,如何处置他们,徐佑希望能够在将来的某一天,让百画自己去决定。
顾允起身,作揖,正色道:“微之大言,如醍醐灌顶,请受我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