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违反《监狱管理条例》。”
依然是“无效条文”。
……
艾登实验了几次,发现那些无意义、表述不清、自我矛盾、或者客观上无法做到的规则,统统都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文”,而且每条规则必须能独立解释,套在其他规则上的规则同样不会被认同。
虽然这本《法典》并没有自主意识,但艾登还是从这件神器上感受到了某种“任性”——这不是现在的他能轻易驾驭的东西。
但某种程度上,这东西现在可以作为他的保命符。
“禁止以复仇为目的杀害他人,违者处以流放之刑。”艾登写下了这么一行话。
单独作为物品的唯一权柄的位格,在支配者之下,却在圣徒之上。
这本《无字法典》应该能限制“血衣先生”,唯一的问题在于……如果“血衣先生”手里那道“仇恨”的唯一权柄可以破解这个规则的话,他照样还是难逃一死。
想到这里,他起身拿过了书架上的提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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