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给家人看到,即使是现在他也想自己走回家。
“还是我扶你吧。”童季礼见他几次起身都没力气,于是走上去扶他,“怎么,在我这个大师兄面前你还倔吗?信不信明天逮你去罚站。”
遇恒之笑了笑,一笑就导致剧烈咳嗽。
“好了,先回家吧,阿羡去开门。”童季礼吩咐一声,搀扶起遇恒之下车,遇见扶着他另一只手颤颤巍巍的走上台阶一步步往里走,自始至终遇恒之没对子女们说过他想亡妻了,他很倔强不想在家人面前造成自己痴情的一面,但自年少轻狂的时候丧妻,几十年如一日孑然一身,这些在家人看来何曾不是痴情的表现。
那个年代,那个子佩回眸误终身,简单朴实的年代简单朴实的爱情,却是刻骨铭心的永恒。在场所有人一恋爱就嚷着‘至死不渝’,一吵架就嚷着‘分手、离婚’的狠话,是不懂那个纯粹年代纯粹爱情的,所有人都感到惭愧,包括再次所有男人和女人!
遇恒之跨过高高的门槛,已是累得喘着粗气,苦笑回头望了一眼夜深人静的小巷,“应该没机会跨出去了。”
遇见听不得父亲说这些话,“爸,你别说了。”
遇恒之心疼的抬起手擦了擦遇见的眼泪,本想交代一些话,但话到嘴边还是改口了,“好,爸答应你,以后都不说了。”
“嗯,你不说的话,我明天亲自下厨给你煮你最喜欢吃的红烧排骨。”
“好,明天吃女儿烧的红烧排骨。”
风吹进了玺园拨动树枝飒飒飒作响,一路庭院灯指引着方向,一行人从长廊下走过。回到玺园的遇恒之心情好了很多,只要在玺园他就没什么遗憾了,他说这几天在icu天天输葡萄糖,肚子饿了又不想吃饭,只想喝酒。
遇恒之这个状态其实不适饮酒,但大家都心知肚明回天乏术,江山便同意了让他喝,不过只能一小杯,遇恒之笑着指了指江山,“没想到我现在喝酒还要经过你同意,还只一小杯,造反啊!”
江山苦道:“爸,爸你喝多了,遇见要打我。”
遇恒之缓缓扭过头看向遇见,露出满意的微笑,虽然在二十多年前遇恒之觉得自己宝贝女儿被江山这个‘地痞流氓暴发户’给拐了,那时候遇见才十八岁啊,气得遇恒之当时就联系道上的人想把江山给作了,毕竟我女儿才十八岁啊,这禽兽竟然这种事都做得出来。
当时看着遇见吃了秤砣铁了心,也不知道是怎么被江山给哄得服服帖帖的,但终究是考虑到遇见怀孕了,才勉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