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的拉开一点窗帘,观察楼下。
呕—
江嘉华略显恶心的喝了杯水,脸色萎靡,但双眼透着明亮。
“实际上如果让辉仔拍戏可以好说的…用不到这样。他现在接了《情人》的工作,行情看涨,我想如果可以,你可以同你老板说,不如等到这部戏上映之后在上映,说不定可以大赚一笔。”
江嘉华一边说一边观察对方的表情。
刀疤脸回头,“真的?”
“当然,这部戏可是吴孝祖拍摄的电影,你知道港岛的吴孝祖吧?《赌神》、《双雄》、《龍門客栈》都是他拍摄的…”
“噢噢,我看过他的《赌神》,很好看。”刀疤脸接话。
“所以我觉得你可以和你老板说一说,说不定就能帮他多赚点。”江嘉华露出笑容,“这时候你要是试试,说不定老板会高看你一眼…
还有,你也不必担心我。
既然你们只是找辉仔拍戏,我想我们实际上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你说呢?说不定你老板在那边与辉仔都谈笑风生了呢…”
刀疤脸想了想,确实如此。
他们就是奉命‘请’梁镓辉过去拍戏,确实没有什么矛盾。
更不是图财害命。
“喂老板……”刀疤脸拨打了个电话,刚说一句话,忽然旁边的江嘉华就提声,“老板你好,我知辉仔再给你拍戏,不知道我能不能也过去。我也希望我可以宽慰辉仔,能够把戏拍好。《情人》这部戏即将开拍,如果你得戏放在后边,说不定可以卖更多………”
刀疤脸没想到江嘉华来这一手。
“有意思~梁太真的是胆大心细。”电话那边响起笑声,“既然这样,那就一起来吧。”
江嘉华松了一口气。
她在这里苦等干着急,远不如与梁镓辉汇合在一起。而且……她心中大致猜到,自己两人消失,阿祖一定会想办法来寻找。
如果自己一直在这里,恐怕很难被寻找到……
推荐一本书,十三的新书《拼搏年代》。我之前也一直看十三的书,好莱坞小说估计无出其左右了……
这次的转型之作,个人认为转的很好。
我很喜欢《拼搏年代》。
能看到生活气息,能看到阅历,很不错的一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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