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爆个种,也指不定什么时候一直拉垮。
“哼!伊万!”
米勒眼中露出一丝不屑。
老手下败将了!
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米勒对伊万的意见很大。
如果说对于音乐的态度,两人完全就是极端。
在米勒看来,什么流行音乐什么爵士蓝调,都是假的,一碰就碎。
古典音乐才是最nb的。
但伊万却完全相反。
伊万觉得,每个音乐都有可取之处,流行音乐中的一些处理方法,对于古典音乐的演奏也会很有提升。
所以,选择去伯克利音乐学院的伊万,让米勒非常的鄙视。
术业是有专攻的。
伯克利音乐学院,就是靠着当时被认为是“难以登大雅之堂”的爵士乐起家的。
后来过渡到乡村,蓝调,摇滚等。
除了流行与古典的过渡爵士乐外,伯克利音乐更侧重于流行音乐,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古典音乐。
在米勒看来,这就是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
但偏偏是这么个不务正业,跑去流行音乐学院学习的古典钢琴演奏家,曾经在比赛里把自己按在地上摩擦。
想起为了击败伊万所付出的努力,米勒就越想越觉得气氛!!
就好像你将人当非常重要的对手,但对方似乎对你不以为意,无论是输赢,都对你视若无睹。
赢了仿佛无视你,输了更是不以为然。
肯定会不爽。
而这样的不爽,在李文音出来后,便愈发扭曲。
虽然两人都没有注意米勒,但米勒却一直在关注李文音啊!!
得知自己又一次遇到了老对手,而这个老对手偏偏和李文音搞到一起去,米勒非常的愤怒。
都是钢琴演奏家!!
凭什么我赢了你那么多次,你都不正眼看我,而李文音仅仅是写了几个曲子,就值得你这么狂热?!
我到底比李文音差在哪了?!
对于曾经击败了你的我,你视若无睹。
但对于李文音,你居然这么热情?!
米勒有一种被侮辱了的感觉!
要说毛熊这种生物,总是不会生活在灯塔下,这两者似乎天生就犯冲。
“叮铃铃~”
米勒的手机响了。
“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