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翩翩少年站在庭院中央,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赤红色长衫,像是染血的贵公子般,黑色的长发搭在肩上,滴答的汗水顺着头发打湿了肩头。
此时的轩浩正扎着马步,两只手平直地端在身前,上面放着一块块石板,结结巴巴地向着一盘坐在凉椅上的老人求饶。
他保持这个动作已经整整一个早上了,即使他的身体素质经历无数次的“锻炼”浴火重生,变得很强,但是也有种深深的无力感。两条腿打着摆子,死死地咬着牙,端着手上的石板。
李师傅喝了一口小虾米递过来的凉茶,砸吧砸吧嘴,悠闲地说:“不急,等到正午吃饭才香~”
“淦!”
轩浩跟着这个老头已经练了大半年了,从头到尾都只让他练基本功,美其名曰,良玉需细琢,急不得。
于是顺便把所有的体力劳动也交给他了,他也不好拒绝,毕竟白吃白喝的,总让一个女孩子干活不太好。
这些日子下来,他差不多已经习惯这里的生活,除了这老头无耻的训练方式。
但还是挺好的,至少过得像个活人,让他暂时忘记自己想死来着。安逸的生活总是会让人忘记烦恼。
“砰”
正午时分,石板砸在地上扬起一阵灰尘。
“行了,先吃饭吧。今天下午开始,我就开始教你枪法。”李师傅抿了一口茶水说道。
“枪法?”轩浩抬起软绵绵的双手,比了一个手枪的模样。
“别跟搞玩那种玩具,没用。”李师傅不屑的说,“我要教你的是长枪!枪,乃百兵之王。”
“e…可是师父,你最厉害的不是拳术吗?需想学拳耶,拳拳到肉才是男人的浪漫!”轩浩说。
“哼,小子,不是所有东西都是你赤手空拳能够解决的…你就老老实实跟我学枪吧。”李师傅没好气的哼了一声,转身准备去吃饭。
“哎?…”
枪为“百器之王”,是在战场上流行时间最长的一种兵器。相传,黄帝与蚩尤作战时,就削木为枪。后来出现铁枪头,刺杀威力就更大了。从唐代到清代,都以长枪作为近战的主要武器,宋、明期间更为盛行。宋代民族英雄岳飞常用的兵器就是枪。明代军制规定,每100个士兵中铳手10人,刀牌手20人,弓箭手30人,枪手40人。戚继光创造的12人的鸳鸯阵中,枪手4人,名为杀手,可见枪在战斗中的地位。
午饭过后,轩浩深刻的意识到,原来之前的训练真的只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