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缠得没办法,只能一只小动物给了两块。
招财进宝一头就扎到了食盆里面,肉很烫,小两只吃得很仔细。它们小心的舔着肉上的酱汁,明明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肉吃到嘴里,又怕吃得太快还没细细品味肉就没了。
有谁能拒绝红烧肉呢?!
叶缓归将红烧肉推到了谭渡之面前:“老谭你先吃,我去炒个莴笋炒蛋。”
说完这话之后,叶缓归就去忙着清炒莴笋去了。没一会儿,叶缓归手中就多了一盆清脆的莴笋炒蛋。莴笋翠绿,鸡蛋金黄,一看就很有食欲。
他端着盘子一转头,就见谭渡之和进宝四目相对。叶缓归疑惑的问道:“怎么了?”
谭渡之道:“进宝的肉吃完了,它问我要肉吃。”
叶缓归摸了摸进宝的脑袋:“调味料太多了对你身体不好,你真的不能吃太多。”
进宝不服气,招财也跟着起哄。叶缓归实在没办法,只能又赏了它们两块肉。
等他将灵米饭盛好之后,谭渡之才拿起了筷子夹了第一块红烧肉。
他并没有将肉直接塞到嘴里,而是放在了面前的米饭上。白净的米饭染上了棕红的酱色,肉汁渗透到了米饭中。
此时谭渡之慢条斯理的挑了米饭和肉往嘴里一塞,一口下去,红烧肉的鲜美在口中迸发出来。之前叶缓归说他做的红烧肉是甜口的,谭渡之已经做好了吃肉犹如吃糖的准备,然而当肉到口中时,他才发现,这肉是咸甜口的,只不过甜味更加重一点。
肉皮软烂弹牙,肥肉部分一抿就化开却肥而不腻,混在其中的瘦肉一点都不柴,嚼一嚼满口鲜香。
谭渡之两口就将大大的红烧肉给吃到了嘴里,吞下去之后他舒了一口气:“好吃。”
难怪福伯会念念不忘,这个味道确实令人惦记。
叶缓归眉眼弯弯:“是吧?要是你喜欢,以后我经常做。”
54.筑基
红烧肉确实鲜美,然而叶缓归更喜欢的是虎皮蛋。外皮炸得起泡的虎皮蛋吸收了更多的汤汁,比起一般软嫩的卤蛋,虎皮蛋的外皮比较有嚼劲。
咬破劲道的外皮,香浓的汤汁就从夹层中流淌了出来。内层的蛋白成了好看的棕色,最里面的蛋黄香又松。加上这次用的鸡蛋比较小,蛋黄中也带了肉香。
叶缓归两口就将鸡蛋吃完了:“真不错。”
这一路上他也想过做红烧肉,但是总是感觉缺点什么。现在他想明白了,红烧肉这种东西,就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