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下城区长大的他,这三个士兵的住址他都清楚。
用过早餐,天阳离开公寓,独自驾驶磁能车‘蓝光’,前往下城区。
时间尚早,下城区的街道还相当安静,街上行人寥寥无几。毕竟这个地方,夜晚要比白天热闹,很多工厂也是十点才开始上班,但却要一直上到午夜。
考虑到这么早登门拜访的话,大概率会吃到闭门羹,于是天阳去了东大街,敲响了瘸子杂货铺的门。
“谁啊!这一大清早的,看病下午再来!”
杂货铺里,响起瘸子不耐烦的声音。
天阳笑了笑,轻咳了声:“是我。”
大概认出天阳的声音,门终于不情不愿地打开,瘸子态度冷淡地说:“你小子还没死呢。”
天阳摸了摸鼻翼道:“我可没打算那么快死,至少,让我再活多几年再说。”
“进来吧。”
“刚好,有你的信。”
天阳愣了下,钻进杂货铺:“信?我的?谁寄来的?”
“除了凯迪那个家伙外,还会有谁给你写信?”瘸子说着,扑到一堆杂物上,翻箱倒柜地找了起来。
天阳惊讶地说:“是凯迪,他怎么会来信的。”
“我怎么知道,你想知道,干嘛不去找他,我只是个开着杂货铺的三流医生罢了,别问我那么多问题!”
瘸子脾气一如既往的臭,从杂物里找出一个信封,丢给了天阳,就往厨房走去。
少年连忙拿着信来到外头,借助街上的明亮光线,拆开信封,看了起来。
‘天阳,好久没有联系了,你小子应该还活着吧。你要死了的话,南菲可是会很生气的,所以你自己掂量着点。’
天阳笑了笑,果然是凯迪的口吻。
‘我在高山堡已经住了一段时间了,我打算在这里定居下来了,这里的男人真他娘的够爷们。每个人都是酒鬼,哈,我真的太喜欢这个地方了。’
‘在这里我可以一展所长,他们都喜欢我自制的啤酒,还别说,我的生意还不错。比擎天堡可好太多了,对了,听说擎天堡现在发展得很不错。’
‘我听客人们说,前不久,你们还刚打赢了一场堡垒战争,高山堡还派了使者,去参加你们的授勋仪式了。真不错啊,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也跟着受益吧。’
‘出人头地了,可别忘了我。有为高山堡,就来灰石大街找我,我开的酒吧,还是叫火山。’
‘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