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体恤,外加名牌休闲修身小西服外套,腿上穿的是一件价值将近2000块的李维斯修身小脚蓝色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三叶草阿迪达斯板鞋。
乖乖!
不得不说,人靠衣装马靠鞍!
这一套行头加身,再配上他的长相和时髦发型,还真不得了,顿时让不少街上小女生侧目偷看。
这让叶凡不由得一阵心里得意骄傲,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看吧,看吧!像小爷这么帅的,可是你们一辈子都得不到的男人!呵呵~”
瞧见不时有路过的女生,对他频频注目嬉笑,叶凡就觉得快活。
脸上都是暗爽的笑容,就连这段时间的郁闷,也抛到九霄云外了,整个人有种飘飘然的优越感。
不过,唯一让他不满的是,特么滴,大街上小姑娘的确是不少,但是能让自己看上眼的却是一个没有。
总觉得这些女人都很庸俗,一般,好一点层次的也只有打个六七分的样子,还不足以勾起他的浓厚的兴趣。
“啧啧,这女人倒是长得还行,就是腿短了一点,脸圆了几分。”
“嗯?那个女人不错不错,身材前突厚翘,要是熊再大一些,五官再漂亮一些,就可以打个八分了,可惜可惜!”
“咦!这小女生怪可爱的,怎么脸上长了那么多青春痘,还一嘴黄牙,肯定不怎么刷牙,恶心死了。”
一路上,叶凡眼睛始终四处搜寻着,对过往的女生,一个个评头论足,说三道四,好像他自己是什么选美比赛的评委似的。
这也是神医都市小说的通病,主角全部都是好色轻薄之徒,大开后宫。
但凡遇到有点模样的女人,就不免要点评一番。
不足为怪!
而能让主角看上,大动浴火的女人,无一不是绝世极品。
不是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就是什么倾国倾城,国色天香。
最后让主角享尽齐人之福,生几个仔,一大家子居然还能和和美美的生活在一起。
这尼玛,要是放在现实世界里,怎么可能?
别说十几二十个女主共同无怨无悔的伺候男主了,就是一个男人同时有二个女人,也要争风吃醋,大打出手,闹得家宅不安了。
就这样,叶凡一路上悠哉悠哉的看看美女,就快来到了慕容雪的奶茶店。
远远的,他就看到了正在忙碌的慕容雪那娇好曼妙的身影。
顿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