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暗杀(1)
(上一章改了一点小地方,主角支援苏区的火炮,应当是从法国买的。一战后法国人手上有一堆德国战败后军火,战后都是当废铁在卖)
1932年是美国的大选年,美国大选通常在十一月份举行,而在这之前的七、八月份的选举,则是确定各党的总统候选人名单的过程。林汉到达美国时,已是五月底。此时的罗斯福早已被内定为民主党竞选总统的候选人。现在的他正忙于在各地演讲、筹款,以及聚拢人气。他的行踪通过报纸就可以确定,要确定他的行踪远比汉娜黑名单上的另一位人物,中情局局长胡弗要容易得多。
洛衫矶,就是罗斯福将前往的下一站。萨菲罗斯号到达旧金山后,补充了燃油和食品后,立刻就启程前往洛衫矶。按计划,六天后,罗斯福将到达那儿举行竞选前的一次公众演讲活动。
此时要杀还没有成为美国总统的罗斯福,并不太难,难的是林汉和汉娜,现在都不太想使用狙击枪狙杀他这样的大目标。用狙击步枪远距离杀人,虽然足够安全事后也容易撤退,但先前在中国干掉常凯申时用过一次了,这次干掉美国总统候选人时再用这一招,难免会让有心者联想到二者间的联系。所以针对罗斯福的刺杀,林汉和汉娜都在考虑使用别的杀人手段。
洛杉矶位于美国西海岸,此时是美国著名的影视之城,同时航空事业也极其发达,最妙的是,这座城濒海,而且罗斯福此行的一个落脚之地,就靠近海岸,离海岸只有一公里的距离。
六月一日,坐在轮椅上的罗斯福来到洛衫矶,他的住处是一家位于海边的希尔顿酒店。当罗斯福入住酒店的时候,萨菲罗斯号也已开到了洛衫矶。
白天,罗斯福在洛衫矶的一处市政厅进行政治讲演,夜里则召开酒会,与当地的名流见面、拉票、筹款,和他一起过来的,还站在他身后的竞选团队幕聊班子。当夜晚他们全都集体夜宿在希尔顿酒店。
六月二日凌晨,趁着海水涨潮的时机,萨菲罗斯号驶向离希尔顿酒店最近的海岸线。在距希尔顿酒店一千二百米远的地方抛下了锚。船上除了必须的水手外,其余人等都被他们留在了旧金山。
林汉、汉娜还有喀秋莎这三个不科学的存在,一起并肩站在船头,遥望远处的希尔顿酒店。虚化瞬移的能力虽然强大,但距离本体越远,使用这种能力消耗的信仰之力越多,而且是以几何级别的倍数增长,所以一般情况下,林汉和汉娜都不想随便滥用这种能力进行长距离的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