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明显交不出来,要是判流放的话,这孩子怎么办呢。但是又绝对不能轻易纵容了这样凭白抢夺人家孩子的犯罪,所以充城下苦役三十日是十分合适的刑罚。
城下苦役不是说让她去筑城啊,江户城都二百多年了,哪里需要筑城。这说的是让她去城下的水渠暗沟里面掏大粪,通下水,受了这样的处罚,一般人怎么着也会长点记性了吧。至于笞五十,就是拿小竹板打五十下手或者背,也是警示的意味更浓。
原本看忠右卫门和平三满满恶感的前妻母女,现在那是一改颜色,直呼忠右卫门断案如神。连连向忠右卫门以及坐在正堂上的两位大人行礼,表示感谢。
场内的吃瓜群众也知道了忠右卫门掏出五十两来,是为了诈那个满眼里只有钱的后妻,同时试一试前妻是不是真的不愿和女儿分离。根本就不是真的要买下人家的女儿,送到大奥那个一辈子出不来的笼子里。
人人都为忠右卫门的机智而折服,这样一桩根本没办法明断的棘手案子,居然在三言两语之内便轻易的审断清楚。不仅把后妻的坏心给完全无疑的揭露了出来,还顾及到了后妻家里有个孩子的问题。
在母女两人的千恩万谢之下,忠右卫门复又坐回缘廊,心明眼亮!
后续的那些案子,远山景元当然不会陪审了,他只是来作为增加公信力的偶像而已。既然已经断完了争子案,后面的小案子,身为领导的远山景元肯定是再无兴趣。
无非就是什么在店里喝了酒动手打人见了血,或者捉到什么惯偷,起获了一些脏物,需要文书备案登记,将来发还给失主。也有那种兄弟争产的案子,但是这些案子,要么人犯已经到案,要么事实证据清楚,都可以循着以前的案例来判。
因为历任江户町奉行,以及诸位与力有个好前辈,名唤大冈越前守忠相。这位老兄法眼如炬,在日本的历史上,就和隔壁的包青天是一个意思。作为天下的名奉行,执掌江户长达十九年。在此期间人民安乐,百姓称道。
既然是日本“包青天”,大冈忠相怎么可能不遗泽一点后人呢。他亲自撰写了一本《公事方御定书》,作为武家诸法度的补充。且汇聚了大冈忠相担任奉行十九年之间的各种判决,都是可以作为例案的那种。
基本上只要事实清楚的案子,都能在《公事方御定书》里找到差不多的判决。平三和忠右卫门只要依葫芦画瓢即可。
老百姓对于大冈越前守美名的传扬那叫一个广啊,很多这年头写的写手,都喜欢假借大冈忠相的名头,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