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不给...月票的,pp底下释放岩刺。
大家没发觉,小说里面,主角的敌人并不是以往常见的,一个个不是三鹿就是脑白金吃多的家伙么?主角想要屠,也不是很容易的屠啊!
这个世界的人大部分还不知道冷藏保鲜的意义,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酒栈送过来的蛮牛肉和麦酒将会在今天的晚餐中分食一空。
赶着车队离开山区,找了一处偏僻的密林,解放开拉车的蛮牛任由其啃食青草,林默等人这才从车斗夹层里取出了自己的武器。
没有多作滞留,他们迅速赶往下一处临时集结点。
此时圣炎之阳已经越过了冰岩山脉,苍穹外的两颗卫星之一白露已经在东方昏黄的天际浮现出自己浅浅的轮廓。
“听着,邓多特,不想死就老老实实地待在这儿,无论附近发生什么事,出现什么异响,千万不要出来,等到天亮,我会来接你,这几包缓解药记得按时吃,足够坚持到明天中午!”
龙骑士背后交叉挂载着一支双手骑士大剑与满满的三筒箭匣,斜挎大弓,手里握着一支长约一丈的百炼精钢骑枪,远近程战斗兵器几乎武装到了牙齿。
“大人,请一定要活着回来,我邓多特的小命全拜托您了。”
酒栈伙计邓多特的语气诚恳无比,至少目前为止,他的表现为自己赢得了不少信任。
“不准乱跑!”
剑神张伯伦身上杀机乍闪即退,警告年轻人留在原地,不要胡思乱想。
林默与支援小队的成员们对视一眼,脚步轻盈地迅速消失在夜幕降临后的黑暗之中。
“神啊!保佑他们能够顺利完成任务吧,我邓多特一定会出人头地,菲妮,等着我,我一定会给你幸福的。让那些曾经看不起我的人恨不得挖掉自己的眼珠子。”
周围一片黑暗和静寂,邓多特倒是真心实意的为林默他们祈祷起来,毕竟自己的小命已经与这些斯兰人绑在了一起,大家是一条线上蚂蚱,要么一起活下去,要么一起完蛋。
一个普通下等小酒栈的伙计,没有任何高贵的出身和血统,目不识丁,又经常动辄被肥胖老板随意打骂,但是他并不甘愿这辈子当一个寂寂无名的贱民。子孙后代一代又一代的过着这种绝望而麻木的人生。
想要出人头地和改变自己命运的念头就像熊熊燃烧的火焰一样从未熄灭,身无份文,目不识丁,没有任何资本奢望去改变什么,就只能在一家酒栈后院肮脏混乱的厨房里默默蛰伏,直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