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擦,兵乓球台上的乒乓快得只有一道残影,球手的手臂挥动,只能听到球和球拍撞击的清脆声音。
只有在卡塞尔混血种们才能体会到竞技的快乐,其他地方没有与他们同样水平的运动员。
入学两周,路明非还是第一次来这儿,他对体育运动向来不感兴趣,他的体育成绩从小学起就很差,全班垫底,高中上体育课时,赵孟华和他的几个兄弟去找隔壁班的打篮球,他就去小卖部用零花钱买辣条,然后和几个爱打游戏的死宅同学聊天,或者是去找陈雯雯咨询文学部事宜。
他总是站在场外的人,唯一一次参加运动会丢脸丢到了全校,一千米接力跑的运动员都准备入场了,裁判才告诉他们上一场的男子一千米还有一个人没跑完,得等一会。
整个学校的老师和观众都看着他跑完全程,如果不是陈雯雯在塑料草坪上跟跑了最后一圈,他恐怕真要弃权。
如今他跑完一千米也不会喘气了,可也不会再有人陪着他一边跑步,一边喊加油。
那个爱穿白裙子、喜欢抱着一本书站在图书馆书架前的忧郁女孩,终于还是找到了她的白马王子,而跟在她身后瞻前马后的小跟班,也有了更广阔的世界。
路明非又回忆起一些仿佛隔的很远的往事,他摇摇头,看了一眼篮球场上的中锋,中锋的黑色背心上印着12号的号码,一个大跳扣篮,队友们为他欢呼,和他击掌。
“3号剑道场3号.”路明非收回视线,左顾右盼,这场馆实在太大了,今天又是周六下午,好多人都在这儿玩。
远远的,他看见人群围绕成一个圈,心中涌起不详的预感。
他把衣领往上提了提,爬到一旁的观众席上,朝下望。
一头耀眼的金色头发很是扎眼,正是恺撒。
他的穿着很简洁,上身是白色的背心,下身是宽松的黑色短裤,手臂和小腿上的肌肉棱角分明,很有力量感,特别是他的胸肌,即使穿着背心也无法遮拦完美的比例。
只是站在场馆中间,他就吸引了无数的视线,很多女孩围绕着他,对他抛媚眼,挥手,他也不害臊,同样挥手回应,简直就像是明星的见面会,太骚包了。
果不其然,有这家伙在的地方,就会是视线的中心。
路明非叹了口气,心想还是多放点水吧,毕竟这么多人看着,肯定还有无处不在的狗仔藏在人群中拍照,他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今晚论坛上的头条会是什么,肯定是类似这种的:
【s级与恺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