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扫除一切腐败者(2 / 5)

道同终于忍无可忍,也随后向皇帝递送奏章说明情况,但他忘记了朱亮祖有他不具备的优势——快马。

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马是驿站的马,而朱亮祖使用的是军马,朱亮祖也料到道同会告状,于是他派人挑最好的马,飞快的赶到京城,狠狠地告了道同一状。朱元璋是个头脑容易发热的人,一看了朱亮祖的告状信,就立马派人去斩杀道同。

就在朱元璋发出命令后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对照就发现了问题,连忙派人去追,然而已经来不及了,朱亮祖就这样杀掉了道同。

道同为官清廉,家里没有钱,他死前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母亲无人供养,便委托好友赡养他的母亲,然后从容就死。

他被杀时,无数百姓前来送行。

公道自在人心。

朱亮祖得意洋洋,自己终于斗倒了道同,他和那些土豪恶霸可以高枕无忧了。

话虽如此,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他跟随朱元璋打过仗,深知此人要么不做,要么做绝的性格。不过道同只不过是个小小的知县,而自己却是开国大将,御封侯爵,想来朱元璋不会为了一个芝麻官对自己下手的。

朱亮祖的估计似乎是对的,过了一段时间,始终未见朱元璋有何反应,他终于安心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大理寺的官员手持朱元璋的手谕来抓他时,朱亮祖才会那样的吃惊。他虽然手下有兵,却还没有神经错乱到敢于朱元璋对抗。他十分老实的把自己的兵权交出,和大理寺的官员一起前往京城请罪。

然而大理寺的官员并不急于上路,却询问他:“你的儿子朱暹呢?”

这下朱亮祖惊呆了,他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因为朱元璋的人生哲学正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一路上,朱亮祖还存有幻想,他认为自己劳苦功高,只不过杀了一个知县,朱元璋最多是责罚一下他而已,并不会杀他。

但现实和想象总是有差距的。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九月初三,朱亮祖与长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没有跟他废话,充分发挥了自己动手的精神,上来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侍卫们一看皇帝亲自上阵,士气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许后,纷纷开始动手。朱亮祖与他的儿子朱暹就这样被活活鞭死。

“鞭死”二字,细细品位,实在让人胆寒。

杀掉朱亮祖和朱暹后,朱元璋下令将参与此事的恶霸全部杀死。他念及朱亮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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