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具体操作如下:比如张三犯了罪,应该处以刑罚,县官已经定罪,下一步本来应该是该坐牢的去坐牢,该流放的流放,但差役却不忙,他们还要办一件事,那就是把张三押到他自己的家中,去找一样东西,找什么呢?
就是这本《大诰》,如果找到了,那就恭喜张三了,如果本来判的流放,就不用去了,回牢房坐牢,如果是杀头的罪,那就能捡一条命。
反之,家里没有这本书,那就完蛋了,如果张三被判为流放罪,差役就会先恭喜他省了一笔交通费,然后拉出去咔嚓掉他的脑袋。
其实从法理上说,家里有这本书,说明是懂得法律的,按照常规,知法犯法应该是加重情节。不过在当时而言,这也算是朱元璋能够想出来的最好的方法了。
朱元璋通过这种方式成功的普及了法典,虽然具体效果不一定很好,但他毕竟做出了尝试。
【朱元璋的特殊规定】
在洪武年间,朱元璋规定了很多奇怪的制度,如果要都写出来,估计要十几万字,这里只简单介绍其中几种。不要小看这些制度,在这些制度的背后隐含着深刻的含义。
在那个时候,人去世是不能随便说死的,要先看人的身份,具体规定如下:
皇帝死称崩、公侯贵戚死称薨、大臣死称卒、士死称不禄、庶人死才能称死。
这个规定给人们制造了很多麻烦。比如当时官员的丧礼,摆出灵堂,众人祭拜。当时有很多人都搞“撞门丧”。所谓“撞门丧”是指祭拜的人和死掉的人不熟,有的根本就不认识。但同朝为官,死者为大,无论好坏都去拜一拜,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进到灵堂,看清神位位置,如果不认识这人,就要先记住神位上的名字,然后跪地大哭:某某兄(一定要记准名字),你怎么就死了啊,兄弟我晚来一步啊。
如果你这样说了,大家就会怀疑你是来砸场子的,你祭拜的是官员,怎么能用庶民的说法呢?
正确的方法是这样的,进到灵堂,先去问家属:您家老爷前居何职?
家属回答:我家老爷原是兵部武选司郎中。
这时心里就有底了,这是个五品官,该用“卒”。
那就拜吧。
别忙,还要再问一句:您家老爷可有世系爵位?
家属回答:我家老爷袭伯爵位。
还是仔细点好啊,差点就用错了。这时才能去神位前,跪地大哭:某某兄,你怎么就薨了啊,兄弟我晚来一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