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殉道(4 / 10)

他终于走出了地狱。

按说到了刑部,就是顾大人的天下了,可实情并非如此。

因为刑部尚书李养正也投了阉党,部长大人尚且如此,顾大人就没辙了。

天启五年(1625)九月十二日,刑部会审。

李养正果然不负其阉党之名,一上来就喝斥顾大章,让他老实交代。更为搞笑的是,他手里拿的罪状,就是许显纯交给他的,一字都没改,底下的顾大章都能背出来,李尚书读错了,顾大人时不时还提他两句。

审讯的过程也很简单,李尚书要顾大章承认,顾大章不承认,并说出了不承认的理由:

“我不能代死去的人,承受你们的诬陷。”

李尚书沉默了,他知道这位曾经的下属是冤枉的,但他依然做出了判决:

杨涟、左光斗、顾大章等六人,因收受贿赂,结交疆臣,处以斩刑。

这是一份相当无聊的判决,因为判决书里的六个人,有五个已经挂了,实际上是把顾大章先生拉出来单练,先在诏狱里一顿猛打,打完再到刑部,说明打你的合法理由。

形势急转直下,燕大侠也慌了手脚,一天夜里,他找到顾大章,告诉他情况不妙。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顾大章并不惊慌,恰恰相反,他用平静的口吻,向燕大侠揭示了一个秘密——出狱的秘密。

第二天,在刑部大堂上,顾大章公开了这个秘密。

顾大章招供了,他供述的内容,包括如下几点,杨涟的死因,左光斗的死因,许显纯的刑罚操作方法,绝笔,无人性的折磨,无耻的谋杀。

刑部知道了,朝廷知道了,全天下人都知道了。

魏忠贤不明白,许显纯不明白,甚至燕大侠也不明白,顾大章之所以忍辱负重,活到今天,不是心存侥幸,不是投机取巧。

他早就想死了,和其他五位舍生取义的同志一起,光荣地死去,但他不能死。

当杨涟把绝笔交给他的那一刻,他的生命就不再属于他自己,他知道自己有义务活下去,有义务把这里发生的一切,把邪恶的丑陋,正义的光辉,告诉世上所有的人。

所以他隐忍、等待,直至出狱,不为偷生,只为永存。

正如那天夜里,他对燕大侠所说的话:

“我要把凶手的姓名传播于天下(播之天下),等到来日世道清明,他们一个都跑不掉(断无遗种)!”

“吾目暝矣。”

这才是他最终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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