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撩(2 / 4)

小说:不剑仙 刀一耕 作者:刀一耕

…问题不大。

至少是宰相门庭出来的,知书达理没问题。

然而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功利了?

连感情问题都能这么拿来算计么?

可是又转念再一想:她喜欢自己长得帅,喜欢自己能作诗,其实不也是一种算计与度量么?跟自己喜欢她这个自小被养在赵府的身份,以及的确是相当漂亮的相貌,又有多大区别呢?

走到天边我都敢承认,我就是喜欢黑丝大姐姐和温婉小阿姨,最好是董事长那种!

所以,所谓感情,所谓算计……谁能摘得一清二楚?

左右现在自己倒是不讨厌这个小娘子了,倒是真的。

尤其是刚才那一幕——啧啧,两人相对施礼之后,可能是气氛有些过于的郑重了,她反倒是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了,于是两人相对无言了片刻,她便转身跑开,走到不远处,却又回头,留下一个极好看的羞笑。

侧颜也很杀!

李清照真是大神啊!

别的不说,这个场景真是被她几句词说到了尽处。

脑子里这么想着,回到家中,他也顾不得蔡确等人忙活把七花马牵去马厩的事情了,径直就回了自己书房,展纸研墨,提笔就写下一首词来。

其实单就个人口味而言,他爱诗超过爱词,因为觉得诗的形制更规整,读起来更朗朗上口,整体好像也更有气韵,所以穿越以来,他所写的几乎全部都是诗,这一篇,倒是第一首词作了。

词名《点绛唇》。

词曰: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略有些不符合刚才二人隔门问答的场景,但是没敢瞎改,就自己那水平,陆洵觉得大概率一改就瞎——但神韵是完全符合的。

就最后三句话,已经够了。

她会懂的。

啧,刚才路上还觉得不会有主动追女孩子的可能了,这不就写情诗泡妞了?

想了想,又在词牌《点绛唇》之下,加了标题,《垂花门》。

这就更露骨了。

再没个不懂的道理。

自己再看一遍,没有问题,在末尾署了名,随后放下笔。

果然,预判再次正确,这是一首四星之词!

正合适。

小心地把墨迹吹干,折起,找个空白信封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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