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几乎没有人会不重视,像陆洵那样,在自家院子里,对着两个未曾「开窍」的人,并一窝鸡犬,就随随便便把一首四星之诗的「初读」给“浪费”掉的情况,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如果只是自己人,他当然可以继续那么“随便”。
但现在,短短一日,他就很敏锐地发现了之前自己不曾察觉到的「初读」的巨大威力,所以这第一首公示在外的诗,他不准备再“浪费”他的「初读」了。
他准备借着这首诗的「初读」,来拉一下自己的朋友圈。
那就有必要像模像样的,办一场「初读」会。
“文采斐然,而又言辞恳切!不愧为骏兄手笔!”
陆洵不吝称赞,但其实,他根本就没怎么仔细去看那满篇的之乎者也,反正别管邀请函怎么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邀请”二字,重要的是「初读」的与闻之权——有这一点在,严裴两位就算写了一坨屎出来,也是香的。
更何况,两位毕竟多年读书,功底是有的。
“只是有一点,请两位酌情动笔,小小修改一下!”
“请说。”
“这个举办的地点,之前我没说,仔细思量,寒舍实在不堪,你二位自然无妨,拿来招待别人,却似乎寒酸了些,所以我想,不如请借那位郭大官人府上一处小庐,来举办这「初读」会。两位以为如何?”
严骏还在愣,裴易却已经飞快地把握住了陆洵的意思,当下拊掌而赞,“妙!妙啊洵兄!”
严骏稍微一想,倒是很快想明白陆洵的意思,脸色却是微微有些难看,“如此……会不会有攀附之嫌?洵兄乃才子诗家,何须攀附他一介商贾?更何况,虽家舍不华,与洵兄诗才而言,又有何伤?反增一份志气……”
陆洵笑嘻嘻,“骏兄言之有理!不过你想想,会后岂能无有酒食款待?寒舍家贫,实在是舍不得这笔钱,所以才想去他郭府借上一顿……易兄以为然否?”
裴易也笑着,“此言甚当!”
严骏很不喜欢裴易事事都要拍马屁的态度,但这首诗本来就是人家陆洵的,现在自己说不好、提建议,人家还耐心解释,甚而还找个算不上理由的理由,他也觉得实在不好再多说什么,便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随后却又问:“都是请谁,你心中可有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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