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王贤回到了繁华如昔的杭州城。人类自愈的能力,远超过他们自己以为的程度,至少在省城内外,已经看不到开年那场水灾留下的伤痕了。这杭州,依然是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的升平景象。
下了船,王贤几个恍若隔世,半晌才回过神来。二黑去寻了辆马车,拉着闲云少爷和金华火腿,往清河坊太平里去了,那里是王贤爹娘的住处,自然就是王贤的家。
一行人穿街过巷,越往太平里近了,王贤的心跳的就越快,他是那样迫切想见到老娘、老爹还有银铃……于是他就见到了。
“大人,你看那是谁?”正东张西望的帅辉,突然戳一下王贤道。
顺着帅辉所指,王贤看到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个穿身绛红长裙,外袭雪花比甲,头戴白貂小帽的豆蔻少女,正气鼓鼓的走过来,她身后还亦步亦趋跟着个穿白儒袍,罩青夹袄,一脸局促的英俊少年。
少女正是银铃,少年却是于谦,一年不见,他竟长高了半头,肩膀也宽了一些,可惜抓耳挠腮的样子,看起来似乎没有当年稳重。
看到他俩似乎正在怄气,王贤笑笑还没说话,灵霄早先激动起来,连蹦带跳过去,招手叫道:“银铃,银铃”
听有人叫自己,银铃猛一抬头,看见是灵霄,登时兴奋尖叫起来,“灵霄灵霄”两人开心的搂在一起,又蹦又跳,还激动的互相亲了几口。
这一幕让于谦的脸色都变了,但极高的涵养让他没有扭头走掉,站在那里满眼心碎。
既然灵霄出现了,那么二哥肯定也回来了,银铃哪还顾得上于谦,和灵霄亲热一阵,就抬头搜寻王贤的身影。果然见他站在不远处,正向自己投来温暖的笑意。
“唔,哥……”银铃的眼圈刹那红了,接着水汽氤氲,待投入王贤怀中时,小脸上已经挂满了眼泪鼻涕:“你终于回来了,吓死我了,就怕再也见不到你。”
“好了好了,我这不好端端回来了么?”王贤温柔的拍拍她的小脑袋道:“这是我刚买的衣裳,别擦上鼻涕……
“讨厌”银铃被他逗得哭笑不得,使劲在他的新衣服上蹭了蹭,才紧搂着他的胳膊不放。
那厢间,于谦也上前,朝王贤恭敬行礼道:“二哥。”
王贤点点头,笑道:“半年不见出息了,学会惹我妹妹生气了?”
“二哥教训的!是,是小弟不对。”于谦黯然道:“不过以后都不会了……”说着看一眼那俊得不像话的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