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问了半天。这才刚刚问到正题。对方就想闪人,哪有这么容易地事?
本地人的目光贪婪地在秦笛手上留连了半晌,才咬牙道:“拼了,大不了我出去躲一阵子!”
原来。这个本地人也不是什么正经人。他本身也是个混混。而且恰好他所在的社团。还和皇上皇有一点嫌隙。要不然,就算秦笛拿出一点钱,也不可能从他的嘴里得到”target=”_blank”>"target="_blank">什么消息。
从他的嘴里,秦笛不但确认了皇上皇的社团成员大部分都在的消息。还意外的获得了对方几个不在的骨干所在地位置。
说起来倒也凑巧,这个混混所在地社团。一直都想对付皇上皇,所以对他们社团地骨干成员都做了一番细致的调查。只是一直苦于没有机会。这才没有动手。
不想,这样一番调查,最后竟是便宜了秦笛。
把手中的钱交到混混地手里,泰笛一行很快便没入了巷道。
那混混恋恋不舍的望了三人的背影一眼。用本地话嘀咕了一句:“真是可惜了这两个小骚货。一看那身段。就是满床飞的浪蹄子。就算有两下子,恐怕也是送到人家嘴里的肉!”
没等混混感慨完。就觉一道黑影从自己身边闪过,速度之快,甚至让他生出了一丝肌肤被针扎到的痛楚。
“妈的,今天是撞了什么邪!不成,我还是出去避几天的好!”尽管混混对刚刚错身而过,飞快消失地黑影很感兴趣,可仔细衡量了一下,还是自己小命比较重要。
秦笛独自走在前面,刻意和水如烟之间保留了两步长短地距离,由她护住渡边晴美。这样做地好处是,可以尽最大可能地防止被人突然袭击。秦笛自己倒是不怕,可万一对方地第一目标不是他,是否能及时反应,他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
不想,秦笛竟是多虑了。
皇上皇社团倒是派了一些人手看守大门,而且人手还不少。可惜这些人大白天的就缩在一间门房里。吆五喝六地喝酒吃肉,不少人都已经喝的醉醺醺地,只有两三个还算清醒。就连或者两三个还算清醒的,也没把心思放在看守的道路上。
于是,秦笛很轻松的便解决了这伙看门狗。顺着幽深的小道,一路来到片场。
别看片场四周地环镜不怎么样,不但污水横流,还散发着着一股异味。这充当片场的一片平房里面,装修的倒很是不错。
只是有几个人守在门外,第一眼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