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进击的飞猪
路易喜欢上棒球的原因是,他的儿子路无瑕对棒球似乎情有独钟。
他还不能理解棒球是一项怎样的运动,但总是拿着棒球和棒球棍。
路易对棒球运动只能算是一知半解,现在儿子喜欢,他也去详细地了解了。也许未来他有机会教儿子打棒球,也许没有。
他不希望错过那种时刻,许多孩子关于运动最美好的记忆,往往是和自己的父亲在一起的。
路易是如此,路易穿越前,也是如此。
1988年的劳动节,正是季后赛首轮第二场的比赛日。
尼克斯的第二个主场,今天,路易下了死命令。
“多亏了帕特里克的胡言乱语,现在媒体都拿放大镜看我们,如果我们有人在场上吵架,就会成为尼克斯内部不和的证据,所以你们在场上交流的时候最好时刻提醒自己,身边有无数的眼睛在盯着你们看!”
“他们怀疑我们内部不和,我们就让他们看看什么是团队篮球!”路易定下目标,“今晚,我们要用最多的传球,最多的助攻,最美妙的团队进攻,来诠释体系。”
结果,比赛开场的第一个回合便以雷吉·米勒的三分打铁告终。
“不是个好兆头啊。”汤姆贾诺维奇说。
公牛的进攻反倒是干净利落,丹尼斯·约翰逊被放空以后,试着投了个三分球。
不中,但没弹出长篮板。
巴克利在两个长人面前抓住进攻篮板,显得极其让人瞩目。
而且,他抓住篮板以后,没有多余动作,强起便攻筐,干净利索地得分。
路易站在场边看着战术运转。
尼克斯的进攻远比公牛复杂,他们的传球之多,看得人眼花缭乱。
斯托克顿把球给麦克海尔,麦克海尔再给尤因,尤因手递手给米勒。
米勒吸引防守给到终结点威尔逊。
里克·巴里说:“如果我还在打球的话,尼克斯绝对不是我的理想下家,他们的进攻太复杂了,我‘讨厌’这种比赛!”
“为什么呢?”帕特·奥布莱恩问。
巴里嘴毒是众所周知的,毒自己的时候也不含糊:“因为我的智商不能理解尼克斯的进攻。”
公牛打得很简单,巴克利打,巴克利打完卡罗尔打。
大麻子约翰逊的作用仅限于外围投篮,在路易的认知里,他应该更有侵略性。
主打球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