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把价格给报出来了。
“路,我认为你们的阵容已经饱和,即便我让你随便选,勇士队上下也恐怕没几个是你看得上的。所以,我拟了两份报价。”尼尔森直接说道,“拉里·史密斯(larrysmithc/pf)外加1994年的首轮选秀权,这是一号交易方案。或者雷吉·威廉姆斯和1992年的首轮选秀权和1994年的首轮选秀权互换。这是二号交易方案。”
尼尔森笑道:“我想,不会有其他的球队提供比我们更具诚意的报价。”
的确,这真的是一个,路易很难拒绝的报价。
尼尔森瞄准了两点,尼克斯并不是什么都不缺,至少,他们在中锋位置上缺一个替补。
对争冠球队来说,宋韬作为尤因的替补能力还差点,而布拉德·罗浩斯就纯粹是来搞笑的。
因此,第一份报价里的拉里·史密斯就极具诱惑力了。
此人就像另一个奥克利,都是身材短小却粗壮的内线,外号“恶人”,而且还是那种外向型人格,对篮板球有着超乎想象的偏执。大概是因为他的合同里有关于篮板球数量的要求,不然没法解释为什么别人抢了他篮板球就炸毛,队友都得挨揍。
他就是当今联盟里常见的打手型内线。
他和奥克利的差距在于,除了能抢篮板和打架,保护队内球星,没有其他的能耐。随着勇士队对乔·巴里·卡罗尔的耐心耗尽,管理层决定向前看,史密斯的历史使命也结束了。
如果史密斯能来纽约,确实是个非常好的补充,此人在新秀赛季就脱颖而出,场均拿下12.1个篮板。一个新人能有如此作为,并非易事,在他之前,只有贾巴尔在1969——1970赛季有过类似的傲人成绩。因此,史密斯入选了1981年nba最佳新人阵容。
另外,在1985-86赛季,他还是联盟的进攻篮板王。
路易搭建这支尼克斯的路数本就参考了坏小子军团,要是能得到史密斯,那就是完美的补充,此人目前尚且能有场均6分9篮板的贡献,战力不俗。
更别说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遥远的1994年的首轮选秀权了。
尼尔森把电话打到蓝宫之前,肯定认真地了解了下路易和研究尼克斯的需求,不然不至于这么快准稳。
另一个报价,就比较常规,也直接了。
雷吉·杰克逊是麦克马洪去年选中的二号秀,本来他是要和尼克斯做交易,把二号签送来的。可是,路易对二号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