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城攻下来了,功劳都是那个野蛮子的;孝城要是攻不下来,七八成的责任都是他的。
“他天赋好,您也不差。”她弯身将解下来的甲胄一件件捡起来,逐一放架子上,这一整套不算很重也接近三十斤,“您不也是能化出武铠么?整日穿戴这大家伙,不累人?”
络腮胡男人将闷了一晚上的脚放入冰凉水中,凉意顺着双足蔓延全身,后脊梁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他喟叹一声,脚心搓脚背,头也不抬地嗤笑:“一个妇人家懂什么?”
武胆武者能化铠,但武铠无法长时间维持,还要消耗不少武气。武气这玩意儿,没事的时候多少无所谓,关键时刻浪费一丝都不行。
一般情况,武将都是随时穿戴甲胄。
以防意外突发情况。
也就这些什么都不懂、只图轻便的妇人,还有那个野蛮子会觉得有了武铠,甲胄就没必要穿戴。络腮胡男人在爱妾服侍下简单洗了澡,心情好转不少,加之灯下看美人……
“美人,来!”
他笑着舔了舔干燥的唇,猿臂一揽,将爱妾一把抱起转入屏风后。还别说,这身小兵的衣裳穿在爱妾身上,的确颇有一番味道。
不多会儿,营帐响起让人面红耳赤、浮想联翩的奇怪动静。爱妾还知羞耻,有心压制,络腮胡男人则不管不顾,怎么开心怎么来。
帐外护卫的亲卫听的起清清楚楚。
眼观鼻、鼻观心。
哪怕老将军三番五次斥责这个儿子带着女人上战场寻欢作乐,这位也是过耳既忘,丝毫不将老父亲的话放在心上。亲卫就更不敢提醒触霉头了,这位可不是好说话的主。
随着时间推移,他一路攻城略地,势如破竹,直打得敌人人疲马乏,连连讨饶。
他笑了笑,准备稍作休整直接进攻敌人主营,一举拿下此次战役的胜利,就在他吹奏最后总攻号角的时候,帐外传来一声短促、尖锐、高亢的声音,将他惊得手一滑。
“放肆!”
中途熄火!
他恼火起身离开战场。
随意拢了拢衣襟,脸上还带着被惊吓后的铁青和愤怒,双目冒着火光盯着打断他的人。
谁知,传信士兵气喘吁吁地道:“大、大事不好——后营,后营方向起火了!!!
络腮胡男人听清之后,蓦地瞪圆了铜铃大眼,一把抓起传信士兵的衣领,将人提起来凑近斥问道:“什么!你说什么起火了?”
传信士兵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