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席卷而过。
那些情绪高亢的回荡在空气里,灯影也随着节奏摇晃,像是火光也被这狂欢的曲调慑服,所劫持!
可就在最关键的一瞬,宛如欢呼的曲调停顿了,显露出致命的破绽,令麦克斯韦皱起眉头:这里不应该停顿的,它应该延续,延续下去……而不是暴露出致命的空荡来!
可就在下一瞬,无比尖锐巨响横空而出!
砰!砰!砰!
打破藩篱,突破惯例!
明明是在奋力敲打着铁锅,可是那声音就像是雷鸣,响彻在每一个人的耳间。
这才是狂欢的开始!
夜风骤然也变得炽热了,无法吞入肺腑,沉重的燃烧感宛如岩石一般充斥在胸臆中,令人的鲜血滚烫,咆哮欢呼。
理智和情绪都被拉扯进了这狂热地气氛中,宛如火焰燃烧在风里。
欢呼吧,前进吧,安格鲁!
这不是生搬硬套的渐进,而是令人无从评价的再演!
打破了固有的格局之后,反而将这种怪异的音律推高到了不相上下的高度。手法粗糙到令人皱眉,但效果却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好!
麦克斯韦的脚步加快了,推开了人群,却只看到少年在洗碗池之前放纵的背影。
他双手抓着餐刀和叉子,脚下踩着一个黑乎乎的锅底,若无旁人的挥洒着这难登大雅之堂的曲调,自身陶醉在这节奏之中。
在他的身旁,嘴里叼着腊肠的金毛大狗兴奋地汪汪叫喊着,尾巴上还拴着一只餐叉,来回甩动时撞在了锅盖上,变成清脆又尖锐的高音。
在后厨中,侍者和厨娘们鼓掌欢呼,揽着手跳着替他舞步,随着旋律而歌唱。这里简直不像是端庄严肃的学院了,而是某个狂欢的酒馆。
每个人都醉了,所以,在烛火地照耀中里,他们脸上都带着醉酒一般的酡红笑意。
“是我听错了么?”
麦克斯韦轻声叹息,他觉得自己遇到了幻觉,就像是看到自己的政敌穿着跳康康舞的长裙,从国王大道上一路飞吻着狂奔而过。
“看到他这么演奏自己的曲子,恐怕巴赫那个混蛋会后悔发了这一封推荐信吧?”
可在在不可思议的错愕和荒谬中,他却忍不住想要鼓掌,然后就毫不犹豫地鼓起掌来!
少女错愕地看着他,可在她地注视中,老头儿却兴奋地吹了个口哨:
“――哎呀,没办法,但这种调调我太喜欢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