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旻本还有些担心自己不长于马战,在于吐蕃策骑交锋的时候,发挥不出因有的实力。
却不想兵无常势,战局变更,马战变成了步战,成了他得心应手战场。
裴旻想要真正获得金城的控制权,以抵御吐蕃即将到来的大军。当务之要就是得到军心,让军中将士信服。带领他们取得胜利是其一,展现自己的武勇也是必不可少的。
身先士卒,是激励兵士收拢人心的最佳妙法。也当仁不让的冲在了最前头,他的脚步轻快,与身后那群猛汉的冲锋不同,更加潇洒飘逸,犹若闲庭信步。可速度却不逊于他们,步入村内,迎面对上了一名警戒的吐蕃兵士。
他身形下曲,脚尖猛地一蹬,力量聚于秦皇剑,自下而上斜刺挥砍!正是斩虎剑法中的第六式:纵身撩剑斩虎腹。
斩虎剑法威力过大,对于自身气力的消耗也是巨大,本不适合在战场使用,可裴旻存着立威激励士气之心,一照面施展了出来。
刚猛霸道的剑招配合无坚不摧的秦皇剑,寒光乍起如贯日白虹。
吐蕃兵士哪里见过此等剑法,本能的以刀格挡,还未反应过来,忽然觉得下半身剧痛,低头一瞧,战刀已经剩下半截刀柄,自己的身子从下腰至右上肩,竟然错位,给斩成了两截……剑招太快太猛,秦皇剑又过于锋利,以至于透体而过,一时间都不曾分离。
“杀!”
裴旻一剑击杀挡在面前的敌人,丝毫不作留念,高吼一声,冲进了县城。吐蕃兵卒比他想象中的更加怕热,此刻他们大多刺着身子,衣甲都顾不得穿,慌里慌张的从屋舍里跑出来战斗,哪有什么建制可言。
手中的秦皇剑化成了一团团一道道的电光,立了威的他,已将斩虎剑法舍弃,手中施展的是最简单直接的杀招。但即便是最简单的杀招,在他手上依旧有着莫大威力,寻常兵卒在他手上,几乎无招架之力,冲到哪里,哪里就留下一片死尸。
回望战场,敌我双方的战斗在县里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小巷里。
吐蕃兵卒日夜奔袭,体力严重不足,又受到奇袭。纵然再如何骁勇,实力在这一刻也大打折扣。何况吐蕃先锋骑擅于马战,策马冲杀。步战武技,稀松平常,对上养精蓄锐的唐兵,对上死亡线上讨生活的雇佣兵,胜负显而易见。
在这街巷的乱战之中根本无需什么阵法兵法,在生龙活虎的唐军的猛冲狠杀下,短短不过几刻的工夫,遍地堆积得都是吐蕃人的死尸。战场上街巷里冲来杀去的,尽是红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