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初年的信阳状师宋世杰,就是用衙门刑房书吏的身份代人写状子。
官场与律法不存在讼师这一职业,但百姓有这样的需求,就衍生出一种潜规则的变迁:认干爹。
要请王锟做讼师、写讼词、代诉讼,先认他当干爹干爷,再由干爹出马向衙门递状子,衙门不认也没办法,毕竟是家人。
因此(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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