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事业。大丈夫在世,纵使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
侯景毫不在意。
“大将军,有一支骑兵突袭村庄,五百个兄弟几乎全军覆没!”
侯景正在休整,听说有骑兵到来,立即翻身上马。
作为半个枭雄的他,对危险靠近有一种敏锐的直觉,这个带来危险感的对手,还有可能是熟人。
“徐州牧……”
郭嘉若有所思。
陈庆之率领骑兵包围一座村庄,将五百叛兵堵住,全部杀死。
武安国握着一把铁锤,铁锤上沾有鲜血。
虽然他自认为不及徐州无双上将糜芳,但在占据兵力的优势下,对付一群淮南的骑兵,不在话下。
“这里不是侯景之所在。”
陈庆之有些失望。他长途奔袭,急于击杀侯景,但他攻打的村庄,侯景不在。
陈登的步兵、糜芳的弓箭手在后方,所以陈庆之有恃无恐。
“我有一种直觉,他应该就在此地。”
陈庆之击败侯景的五百先锋骑兵以后,估算陈登、糜芳的行军时间,又马不停蹄袭击侯景的中军。同时,陈庆之分派两百骑兵散开,清扫侯景派出的斥候,压缩侯景军团的视野。
只要清除侯景军团的视野,便可以隐藏陈登、糜芳军团的行踪。
陈庆之的指挥让武安国意识到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家伙,似乎有点能力。
“侯景的骑兵!”
陈庆之仅仅以一千八百骑兵推进,在地平线上突然沙尘滚滚,出现一条黑线。大量持矛、持弓骑兵涌现,像是黑色的潮水铺满视线。
侯景率领数百胡人骑兵在最中间,他远远看向一道令他惧怕的身影,赶紧勒住战马:“竟然是他?他怎么投靠了徐州牧?”
陈庆之面对数量远胜于他的侯景军队,不仅浑然不惧,反而冷漠地看向侯景;“侯景,你杀害旧主,为了什么?”
“我侯景一生不甘于人下。”
侯景面对陈庆之,人数虽众,竟然不敢主动发起进攻。
他知道陈庆之的白袍军是轻骑兵中的精锐,畏惧于白袍军。不过他瞥见陈庆之身边的白袍军消失,取而代之的只是普通的骑兵。
侯景跟陈庆之混了一段时间,知道有白袍军的陈庆之和没有白袍军的陈庆之判若两人,胆子渐大:“看来你的白袍军在彭城之战已经消耗殆尽。没有白袍军的你,我也没什么好畏惧。全军进攻!消灭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