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得到胜利。
罗蒙抬头望天,看了下天色,根据太阳的位置判断,大约是下午一点左右。
“再等一小时,若还不能得手的机会,今天就只能失望而归了。”罗蒙有些沮丧,但也只能忍受了。
正当罗蒙打算放弃时,突然得一声尖厉嚎叫打破了平静。他正在逐渐放松的身体犹如猫儿炸毛般猛地一激灵。罗蒙连忙弓起身子,前挪了几步,将身体用植物掩盖着,脑袋不动,只是眯起眼睛,眼珠乱转着张望起来。
竟然是一只奇异的灰绿色生物突然之间扑了出来,把一把剑直刺到一头野猪的身上!
罗蒙眼睛顿时睁得老大,尽量让自己看得清楚些。他远远得依稀辨认出这种奇怪生物的样子,那是个奇怪的生物,身体结构远看像是灰绿色的人类,但却十分矮瘦,身高也就和野猪不相上下的样子。身上穿着一件简陋的皮甲,一只手上拿着一个钉头锤,另一只手则空着。而大野猪背上的短剑显然也是这只生物带着。
罗蒙心里顿时奇怪极了,很明显,这是一只地精。
地精,又念做哥布林,一种肮脏的小偷。罗蒙毕竟曾跟随某德鲁伊学习,并且有着作为穿越者的记忆,眼界不算狭窄。
外面荒原和森林里,有着好几个地精洞穴,地精这种生命繁殖起来相当的快速。
“可是……什么时候起,地精也变得这么勇敢了。”罗蒙觉得自己额头在滴汗:“莫非这只,是地精中的勇士?”
下一秒,猪群轰然四散,而被刺中而暴起的头猪,不管身上插着的一柄短剑,向着地精奋力扑了上去。
然后……没有什么罗蒙期待中的精彩攻防战。
“地精勇士”拼命着逃着,而后面野猪拼死的追着,不知不觉,就远去了,跑出百许米,这只地精终于跑不动,在直接嗷嗷痛叫着被撞翻在地,接着被一路踩了过去,顿时鲜血飞溅。
罗蒙顿时大囧。
什么时候起,地精变成不自量力与脑残的代名词了?
地精勇士,一时还没有死,在地上嗷嗷怪叫着滚来滚去,而大野猪亮着獠牙对付着它。要是罗蒙听得懂地精的语言,也许明白这嗷嗷怪叫究竟是什么意思,但现在罗蒙完全没有兴趣理睬这个。
天赐良机!罗蒙这样觉得,然后舔着嘴唇,拿出小刀。
打不过成年野猪也倒罢了,但要在大野猪跑远时,还敌不过小猪,那他就只能无语的泪奔了。
小猪都自动向相对安全的地点跑,这是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