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的发色得改变一下……虽然很潮,但相信我,于小姐不会喜欢的。”
指了指墨倾烨的海藻头,洛漓直言。
“那换成奶奶灰?”
后者一脸天真。
“不行……太潮了……”
“粉红色?”
“……”
“紫色!”
“……”
这叫没代沟?
骚年,你脑子有坑吧!
“你总得给我点颜色吧……”
“晨从来没染过头发!小墨总,不,丸子,你说过听我的!”
忍无可忍,洛漓小声反驳。
“成,黑色就黑色!那等会把行李送回去后我们去美发沙龙?”
咬咬牙,墨倾烨妥协,只要能追到女神,他拼了!
“太贵了,不用这么麻烦的,买个染发膏回来,我帮你染就好。抱歉……”
洛漓充分发挥她省钱的性子,说出口才发现自己逾越了,正要道歉,就见墨倾烨一脸惊喜。
“你还会染头发?好厉害,等会我们就去买!”
楞了楞,她嘴角扬起一抹甜美的笑,点点头,好。
他,和乐晨真的完全不一样。
他不会嫌弃她省钱抠门,平民化的东西他也接受良好。
严格说来,这样的他,和原主三观是最搭的。
可惜,不能碰!
这是原则问题!
吃过早餐后,两人前往他的公寓。
对于土豪来说,一般的别墅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日常所需。
墨倾烨的住所,是位于市中心的一栋公寓,他将1-5层全部买了下来,打通以后改造成自己的住所,一层是工作室,里面摆满了工作所需的各种配置的电脑。
没去公司以前,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度过。
二层是他的房间和客厅,三层是影音室等娱乐设施,四层是健身房,顶层的五层则被他改造成了室内游泳馆。
放好行李后,洛漓开始大刀阔斧将他所有奇形怪状颜色奇葩的衣服pass!
“啊啊啊,那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体恤,求你,放过它……”
“丸子,它是紫色,不适合你的皮肤!”
“啊啊啊啊,那是我最喜欢的一件外套,留下吧,留下吧,团子,嗯?”
“丸子,绿色是原谅色,不吉利的,你想以后戴绿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