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工作电脑给闻樱看,果然连律师函都写好了,只是还没发送。
这份律师函是发给天涯论坛的。
要求论坛删除那些未经证实,不利于作者“逆流的鱼”的不当发言。
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论坛里的网友是读者,读者当然可以评价《少年偶像》这部作品的好坏。
但从评价作品的好坏,上升到攻击作者的人品,这是不行的。
现在郑致和只需要把律师函修改一下。
多(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