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案情(3 / 5)

自大。

难不成,他觉得自己的眼界,比萧尚书这种百战老将还厉害?

苏大为微微一笑:“这就是我说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虽然我大唐的‘玄甲精骑’厉害,但骑在战马上,能稳住身形,进退自如者,毕竟还是少数。

我所改良的马蹬和马鞍,便可令大多数人,做到在马背上如履平地。

过去骑兵冲锋,之所以用马槊和铁枪这种以刺为主的武器,就是因为在马上难以腾挪。

敌我双方交手只有一瞬间。

但在改良了马蹬后,除了直刺,也可以稳住身体,做出更多的技击动作。

使马槊之外的武器,也多了用武之地。

你们问我在金山脚下,击败木昆部后,仅靠那些胡人仆从,为何能挡住突厥人的狼骑。

这便是答案。”

所有人,一时都陷入沉默。

苏大为目光扫了一眼全场,最后落在萧嗣业的身上:“萧尚书,我还有要事在身,这便先告辞了。”

萧嗣业抚着长须,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苏大为于是向众人抱拳,大步离去。

在这个时代,仍旧是世家贵族的时代,真正重视工匠和器物的贵族,还是少数。

他们会用,但他们从骨子里,并不觉得,这些器物有多重要。

苏大为也知道仅凭自己是无法改变整个时代观念的,但萧嗣业希望自己吐露点东西,那他便吐露些真东西。

没有很神秘神奇的兵法。

没有所谓的上帝视角。

若有,也只是观念和格局的不同。

站在后世人的肩膀上,苏大为的视角,与普通唐人不同。

在大唐开国的时代,马蹬和马鞍已经发展到很成熟了。

但和后世还是有所区别。

后世有太宗坐骑,昭陵六骏的石雕像。

马鞍不如后世符合人体力学,而马蹬,更是两个圆环,勉强能给人踩踏,也就是提供一点上马的支撑。

要想靠这些能稳定重心,能在马上玩出什么花活来,那是痴人说梦。

苏大为所做的一些小改动,效果极大。

首先马鞍两头翘起更高,很好的稳定人在战马上前后摇动的力。

其次将马蹬的两个圆环,改做后世的梯形,脚踩的位置受力增大,基本能踩踏实了。

最后马蹄铁也做了改善,更适合在复杂地形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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