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里,我们和家人一样。虽然有时候也会被乌拉诺斯迦尼萨欺负,但大家骨子里感情都很好。”
“你在逗我?”
“没有。我很认真的在说。”
句芒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种不曾有过的情绪在胸口里跳腾着,便端着热饮,一口饮尽。
过了足足三十秒,她忽然开口道:
“我在神国里扮演的是什么样的角色?”
“是个喜欢花草的姑娘,性子温和,总是会拉着我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比如今天哪株花说了些什么。仿佛你能够听懂植物的语言一样。镇子里的人很多,但大家都喜欢你。”
“还好我不是这样的人。”句芒被逗笑了,显得很开心。哪怕她说出来的话,并不值得怎么开心:
“我是一个不怎么招人喜欢的人,比起秀秀来,大概略微有些情商,但秀秀起码有一个疼爱她的兄长,爱她的丈夫。我不一样,我只是在一场战斗里,站对了阵营。”
句芒笑着笑着,眼中却带着一丝落寞:
“我们呐,一旦离开了神座,也许比之凡人还不如。你应该能感觉到,就在我们聊天的当下,就有人在远处监视我。因为并不被人信任,这样的我,又怎么会有人喜欢?”
唐景倒也没有安慰的意思,只是说道:
“时间会改变人们的看法。”
“你倒是看得开。”
“我只是相信哥哥。”
“哥哥?唐闲在神国里是你的兄长?”句芒看着唐景的眼神,忽然变得怪怪的。
唐景点点头,没感觉到哪里不对劲。
句芒跳过了这个话题,开始讲起百川市的一些情况,不过满脑子都是兄贵什么的,好在秩序之子,分心二用不是什么大问题。
不过讲到了一半,句芒实在是觉得无聊,便问起了自己感兴趣的话题:
“康……唐景,我们不如即刻结婚吧?我对你的身体很感兴趣。”
唐景:“……”
句芒噗嗤笑出了声:“逗你的,结婚对我来说,也就是找个长期可以研究的实验对象。或者大家互相研究。不管生个孩子的话确实不错,小孩说不定会有着比唐闲更优秀的基因。”
唐景还是不说话。
句芒的笑容稍微敛去,说道:
“我的住处你已经知道了,我希望你能多来找我,我其实不该相信你,但唐闲让你来到了百川市,去了最为危险的地方把你拉回来,我想我也不需